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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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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关于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本人作为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严格对照巡察指出的10个方面问题,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主动认领、深刻反思,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我深刻认识到,县检察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源在我这个“第一责任人”,我对所有问题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具体问题认领如下:

(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责任传导存在“中梗阻”

作为党组书记,我对巡察整改的政治意义认识不深刻,将整改视为“阶段性任务”而非“长期政治责任”,导致整改工作“虎头蛇尾”。一是责任压得不实。上轮巡察反馈后,虽召开整改会议、制定整改方案,但未建立“一把手抓总、班子成员分管、责任部门落实”的闭环机制,对整改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缺乏跟踪督办,比如“领导连续多个年度述职报告内容一致”问题,我既未对自身及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的“政治性、针对性、实效性”严格审核,也未建立述职报告查重、把关制度,导致“照搬往年、内容雷同”现象持续存在;二是持续用力不够。对“院工会会费未按标准收取”问题,仅要求工会部门“限期整改”,但未核查整改成效、完善会费收取长效机制,截至此次巡察,该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反映出我在整改工作中存在“重部署、轻落实、弱督查”的倾向,没有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连根拔起。

(二)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学用结合存在“两张皮”

我作为党组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在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上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导致学习效果大打折扣。一是学习方式单一固化。党组学习长期停留在“集体领学文件、传达会议精神”层面,我自身也缺乏主动创新学习形式的意识,近X年仅组织开展1次结合检察工作的研讨交流,没有引导班子成员和干警围绕“如何用理论指导司法办案”展开深入思考,导致理论学习“入脑不入心”;二是学习计划执行不严。X年、X年党组制定的学习计划中,部分重要内容(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未按要求组织学习,我作为计划审定人,未对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存在“制定归制定、执行归执行”的脱节问题;三是日常学习抓得不紧。对干警应知应会内容的学习督促流于形式,未建立“定期测试、随机抽查”机制,巡察谈话中“两个核心”“四个自信”等内容大部分干警不会答或答不全,这反映出我在推动理论学习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干警”延伸、从“集中学习”向“日常浸润”转变上存在明显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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