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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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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在市局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执行机构改革各项要求,发扬勇于担当、真抓实干的精神,努力建成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全力提高医疗保障工作水平。 一、深化改革,明确职责,各项医疗保障工作卓有成效 目前,我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2.13万人,基金支付4.9亿元;参加生育医疗保险15.78万人,基金支付5100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9.13万人,基金支付1.8亿元。 (一)建立医疗保障工作体系,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平谷区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批准成立,正处级单位。机构成立后,我局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成与区人力社保局、区发改委和区民政局人员转隶手续,实有编制内人员40人。制定完善机关“三定”方案,明确单位各项职责。完善日常管理制度,统筹规划调配队伍,促进干部队伍融合发展。二是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确定办公地点,完成改造装修,人员全部到位,各项医疗保障工作有序运转。 (二)强化基金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 积极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行动,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大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向定点医疗机构、社保所发放宣传海报上万份。深入区医院、仁和家园小区等公共场所进行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册,确保宣传进社区、进楼层,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形成高压态势。完成94家定点医疗机构、10家定点药店的现场检查,发现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违规现象,待进一步进行核查后做相应的处理;筛查个人门诊费用超两万人员2650人次,对10人进行告知,4人将进行约谈,约谈完成后做相应的处理。 (三)加强督导检查,稳妥推进医耗联动综合改革 一是压实政治、引领责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6月初对辖区内161家定点医疗机构和内部工作人员进行8次培训。医药服务管理科自5月初开始对全区161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前期督导,督导内容包括:政策落实、系统保障、应急保障、信息反馈,确保改革平稳运行。二是建立制度保障体系,举全局之力助推改革。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值守制度,成立以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应急工作小组和值守工作小组。按照市级统一安排部署,6月14日下午六点至6月15日凌晨两点,我局分为5组,分别在卫健委、医保局、重点医疗机构进行值守,161家定点医疗机构在凌晨12:13全部切换联通完毕,运行平稳。三是及时准确完成住院最高限额补报工作。我区享受住院最高限额补报的参保人员共计13人,城镇职工7人,城乡居民6人,累计报销金额近80万元。我局及时与人力社保局沟通,按时准确将资金划拨至参保人员银行账户。 (四)夯实基础,落实其他各项医疗保障工作 做好困难人群参保工作,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参尽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低保、五保、残疾、低收入家庭与低收入农户共26143名,符合政府资助免费参保条件,个人应缴纳参保费用由区财政统一负担。落实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大病保险人员保障待遇。2018年符合大病保险人员1687人,支付大病保险费用1587.78万元,有效防范参保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完成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病人起付线报销补偿工作。特殊病登记912人,补偿门诊特殊病起付线费用87.76万元,保障门诊特殊病病人保障待遇不降低。做好医疗救助工作。2018年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医疗救助城镇职工39人,涉及金额67万元。做好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系统验收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38家新增药店信息系统验收。认定视同缴费年限740人;公费医疗人员身份确认160人;向市局推荐26名医疗专家。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人员紧缺问题。一方面,随着医疗保障事业的快速发展,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承担的责任与任务日益增加,服务范围和业务量也随之逐步增大,造成人员紧张。另一方面,由于是新组建单位,按职能需要新设立财务、办公室等综合行政科室,由于转隶人员有限,部分业务科室工作人员需补充到机关服务岗位,加剧了人员紧张。 (二)我区正在推进深化医养联动体系建设,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有的新增加养老内设医疗机构,有的由原来的定点社区服务站进行迁址,我区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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