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院扫黑除恶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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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院扫黑除恶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法院以“六清”行动契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责任的担当,夯实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全力以赴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截止今年 月份,全市法院受理的 件
人一审涉黑涉恶涉伞案件全部审结,实现“案件清零”;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万元,执行到位 万元,执行到位率 %;发出司法建议 份,收到回复 份。
高度重视部署推进。党组先后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及
上级法院相关会议精神,并就当前扫黑除恶工作作出布署。党组书记、院长亲自挂帅,
集中一周时间,深入县区法院,现场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现场解答
有关业务疑难问题,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坚决做到黑财清底,全面打赢专项斗争收官
战;派驻纪检组对各县区法院“一把手”进行了集体约谈;院长、执行局长及执行局包案
责任人对各县区法院的院长、执行局长又进行了集体视频约谈,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
靠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中央督导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成立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先后召
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业务研判会、提醒谈话会等,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出
台《案件会商研判制度》《督导督办办法》,形成了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有效
推进全市法院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制定《法院“六清”行动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路线图,主要
领导挂帅参战、调度协调、统筹推进,分管领导和扫黑办全程跟进、精心指导、抓好落
实,指定庭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定点指导县区法院审判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到
实处。抓好各节点衔接,充分发挥黑恶案件审理四条“绿色通道”作用,提升审判节奏,
确保每一起案件在规定的审限内审结。依法提前介入研判,通过
“三长联系会议”制度,与公安、检察机关及时相互通报案件情况,对案件涉嫌罪名的定
性、证据的收集固定、侦查取证的方向提出建设性建议,及时提醒侦诉机关做好涉案财
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及权属查证等工作,把案件涉及的争议问题解决在进入审判程序
之前,有效防止案件出现反复,促进审前程序和审判程序的有效衔接,有序推进案件依
法办理,汇聚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合力。做好庭审工作,严格执行“三项规程”
,召开庭前会议,听取控辩双方就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夯实庭审基
础。庭审中,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简化举证,节约时间,重点调查争议大的事实和证
据,防止庭审拖沓冗长,促进庭审实质化。
严格把关依法严惩。始终把黑恶案件质量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精准审判、快审快
结、依法严惩”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既不“拔高”也
不“降格”。充分发挥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合议庭职能,通过研讨会、调度会,对关
键事实、关键证据、案件性质等方面进行反复研判,分析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统一办案
思想和裁判尺度,确保不人为拔高、不降低标准。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区
分各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大小,特别是严格把握好非监禁刑的适用,对黑恶势力的主要
头目且起组织、领导作用的主犯,依法严惩;一般成员,确有自首、立功等法定情节的
,以及在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的,依法从宽处理。加大刑产刑处罚力度,注重审查
涉案财产的归属,精准适用财产刑,有效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精准执行打财断血。制定《开展“六清”行动落实“黑财清底”专项执行工作方案》,提
出具体工作措施,对已生效的所有涉黑涉恶刑事财产刑案件制作清单,建立执行台账,
穷尽执行措施,确保实际效果。优化内部资源,执行工作前移,主动配合刑事审判部门
,在判决前及时提出对涉黑恶案件财产的处理意见,确保涉案财产“查得清、控得住、能
处置”,充分发挥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功能效应,多项工作齐抓共管、齐头并进。创新
工作举措,提出“五个到位”的工作法,积极实行快立、快执、快结,防止因执行周期过
长,影响打击效果。加大督导力度,坚持日沟通、周通报、月排名制度,对工作不力或
完不成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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