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汇编(33篇) (2)

|   


 


 

 

2021年度绥宁县司法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11228

 

2021年,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依法治县”总体目标,按照“一个统筹,四项职能”职责,统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认真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们创新工作思路、方法、载体和内容,按照“抓好重点、打造亮点、破解难点”的思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我们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我们坚持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全体干部的政治思想基础;坚持开展警示教育,抓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四风,锲而不舍治陋习 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深度融合,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强化业务培训,促进业务工作不断创新。通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线上网络学习等形式,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得到加强,队伍面貌呈现新活力。尤其是今年上半年,我们扎扎实实地开展为期4个月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按照要求,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完成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正风肃纪,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行政队伍的新变化新气象。2021年上半年,我们组织开展政治轮训2次、警示教育活动4次、英模教育4次、集中学习35次;开展联村活动2次,走访联系户102,帮助群众解决问题10个;调处矛盾纠纷131件,成功化解106件;收集问题和意见130条,立行立改130条;整治其他突出问题(非顽瘴痼疾)76个、瑕疵案件172件(社区矫正案件);移交、办理8名干警及干警家属的线索8条;制定出台制度17项,向上级机关提出意见建议3项

(二)法治建设得到新发展。我们认真履行好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和印发了系列文件,安排部署一段时期的依法治县工作任务,推动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同时,我们紧紧围绕“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目标,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改革,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审理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全面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今年,我们制定出台《绥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建立17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综合执法队伍,分批下放行政执法、行政强制等八类116项,赋权行政处罚、督查检查两类45项,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3件,其中已办结12件,行政调解8件,主持参与行政诉讼应诉案件6件,审查规范性文件30件、政府重大合同16件、重大行政决策21件,参与重大合同谈判26次、重大社会风险评估6次。

(三)法治宣传推出新举措。我们充分发挥法治宣传一贯的优势,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围绕社会热点开展主题日法律宣传,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抓住普法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企业”和“送法下乡村”等专项活动,建立“村民法治学校”,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发挥好“法治文化广场”和“法治宣传百里长廊”作用,极大地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同时,我们不断创新青少年法治宣传主题活动,与县人大常委会、县教育局共同编写适合我县中小学阅读、富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教育读本《法治教育手册》,激发青少年学习法律的兴趣。2021年度我们发放《宪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等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5000多册,开展主题日法律宣传6场次和法律知识讲座36场,建立 “村民法治学校” 234个,培养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291人。

(四)特殊人群管理实现新突破。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以及重点人群,我们破解了“力量少、区域宽、住居散、监管难”的问题。绥宁县是邵阳市面积最大的山区县,素有“八分半山一分田,半分水路和庄园”之称,山高路远,地广人稀。这一地理条件和工作力量的薄弱严重制约我县对特殊人群有效地管理。为破解这难题,我们更加注重强化乡镇司法所与基层组织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在原有的基础上,以“一村一辅警”的网格为依托,组成“司法所+村辅警+村组干部+家庭成员”的监管工作小组,在村(社区)设立协管员,建立司法、辅警协同管理和县、乡、村、组四级共同管理的模式,同时不断加强村级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动员返乡退休干部、退休教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到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中,实现监管教育工作的触角向基层最末端延伸,有效地监管社区矫正对象,抓好重点人员管控和安置帮教工作,所有人员管控到位、帮教到位。2021年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110名,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910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96名,其中缓刑184人,假释5人,监外执行7人;安置帮教人员共1044名,其中重点帮教对象50名,全县无一人脱管漏管,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3%以内。

(五)公共法律服务构建新体系。我们充分发主导作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着眼于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的 “三级一体”化,加快构建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县村(居)委会法律顾问全覆盖。以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乡镇和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点,村级法律援助联络点为补充,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形成“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新格局。目前,全县共设县级法律援助机构1个(绥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和其它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2个,建成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17个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234个。2021年度全县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53件,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07件,结案率70%,解答法律咨询和接待群众来访1000余人次,安排检察院值班律师21人次,参与释法与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87份。

(六)人民调解形成新常态。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社区)、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和信息网络,积极推动医患纠纷、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基本形成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乡村、覆盖全县”的人民调解网络,及时、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已成为新常态。2021年度全县全县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78次,预防矛盾纠纷109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36件,成功调处1709件,成功率达98%,全县无“民转刑”案件及群体性事件发生。

(七)法治乡村建设迈上新台阶。在法治乡村建设中,我们立足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完善工作举措,不断改革探索,不断推广在法治宣传、乡村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矛盾化解机制等方面取得好的经验与做法,进一步加大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基层法治治理,加强村规民约的法治审核,落实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巩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2021年我们向市局上报推荐寨市苗族侗族乡六鹅洞村、武阳镇万福桥村、长铺镇长征路社区为全省第十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村,对已命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红岩镇石家村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寨市苗族侗族乡下寨村、长铺子苗族乡田心村、长铺镇大公坪社区、长铺镇长铺社区进行复评并上报。目前,我县保留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5个 “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困难和不足。

1、人民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能适应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年龄结构不够合理;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工作方式方法陈旧,专业知识欠缺;乡(镇)调委会保障严重缺乏,没有专门的交通工具,出现紧急情况难以及时赶赴现场,发挥作用有限。

2、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而不专全县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除承担民事调解,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法律援助、依法治理、公证服务、普法与法制宣传、律师管理、司法鉴定等司法行政工作外,还要参与乡镇中心工作、驻村工作等,大多数还兼任乡镇的综治专干、信访专干、纪检监察专干等职务,



部分预览阅读已结束,您可以加入VIP免费下载本篇文档
开通【VIP会员】免费下载
立即赞助VIP
赞助会员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