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汇编(3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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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管处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安排

20211208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信用监管处认真贯彻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局“七个一”行动部署,统筹抓好新型监管机制建立、信用监管水平提升、营商环境优化和巡视问题整改等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均顺利完成并取得成效。根据《安徽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我省企业重复检查发生率由11.9%进一步降低至2.19%,企业对监管措施和现场检查的满意度达99.4%。我处报送的“发挥信用监管综合效应,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经验做法材料,被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在第95期简报上专题介绍,并得到省领导批示。

(一)强化对标提升,着力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1.对标启动“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三位一体新型监管机制试点。印发通知在宿州市、芜湖市、黟县等地开展试点工作,先后三次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试点单位加快推进试点工作。目前,三个试点单位均已初步建立了智慧监管平台、网格化监管制度和监管事项清单。宿州市建立“前端发现问题、网上分级分流、部门限时办理、全程跟踪督办、办结回访问效”的网格化管理闭环运行机制,将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消费维权等通过“一企一码”公众号展示,打造多元共治格局。芜湖市建立15类市场监管事项清单,将长江禁渔、“双减”等工作纳入网格化监管范围,通过移动端应用小程序,建立“我的证照”“我的信用”等板块,推进市场开办者和商业综合体运营者自我管理试点。黟县局依托市场监管所共设96个网格,编制网格监管手册,通过智慧市场监管平台支持网格员巡查处置、现场执法并自动出具执法文书,实现上级派发、下级反馈、投诉举报、日常监管以及立案调查等全流程在线办理。

2.对标完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一是按照总局统一标准,研究提出我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信息化改造需求。根据总局最新出台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相关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进行了动态调整。二是强化与双随机抽查的有机结合,对29项抽查任务明确了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监管的要求,占比达88%。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实施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抽查任务9693批次,占抽查任务总数66.1%,超过省政府明确的目标任务,在长三角地区达到先进水平。三是指导巢湖市完成长三角产品质量领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工作,制定分类指标参考标准,通过系统实现企业自动划分信用风险类别。

2.对标落实信用监管政策新规。一是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44号令、45号令及有关文件事项的通知》,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以及信用修复管理工作明确了任务、细化了举措,并以视频会议方式对各地工作进行部署调度。二是会同信息中心编制《安徽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目前软件公司正按照技术方案实施。三是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推动全省信用门户网站和公示系统公示的信用修复标准互认、结果联动。2021年以来累计办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修复873件,办理行政处罚公示信用修复996件。

(二)强化重点突破,着力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

1.全面部署推进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工作。一是制定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实施方案》,对标总局要求细化了11项任务,逐项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处室,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面推进。二是按照总局技术方案和数据标准,编制了我局项目建设方案,目前已完成1.2万户重点领域企业贴标公示工作。三是强化与相关处室对接协作,截至目前,重点领域监管对象清单管理、全面归集公示重点领域涉企信息、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信用承诺制等第一阶段各项任务均已完成。

3.深入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一是研究制定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应用暂行规定》,对市场监管部门内部涉企信息归集的范围内容、职责分工、路径渠道及应用场景等进行了统一规范;二是会同省局信息中心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部门业务系统联通,已完成省局数据中心与审批许可系统、行政处罚系统、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对接,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抽查信息基本实现及时公示。三是积极推进总局数据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研究提出了3类数据应用场景,目前已初步编制了建设方案。

3.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一是建立完善省局失信约束措施台账,对出台的失信约束措施进行规范清理;二是指导黄山风景区制定印发《“诚信黄山放心消费”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旅游、食品等行业景点、街区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探索运用市场力量提高市场监管成效;三是配合江苏省局印发《开展长三角市场监督管理信用承诺管理工作的意见》。

4.规范开展日常信用监管工作。一是全面完成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全省2020年度企业年报率为91.36%(其中大型企业年报率达100%),连续八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是完成2020年度未年报企业“列异”工作,全省共将16.3万户企业批量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三是对省局登记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开展清理吊销,目前已吊销企业16户;四是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监管,对省局登记的12户未年报且驻在期限到期的进行立案核查;五是完成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审核和统计工作。

(三)强化协同发力,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1.高标准实施部门联合抽查。一是从省级层面统筹制定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抽查事项占全省统一抽查事项比重达36%。二是发挥省级部门牵头作用,先后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人社厅等部门印发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有序实施联合抽查。截止目前,全省累计完成联合抽查8793批次,占抽查任务总数60%。平均每批次抽查任务涵盖抽查事项数从2020年的3.7个进一步增加至4.4个。三是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梳理并报送我省跨部门综合监管经验做法材料,被省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295期简报上专题介绍。

2.规范有序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牵头制定下发《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在抽查事项覆盖范围不减的基础上,将抽查任务整合压缩至33项,较2020年度的44项减少25%。其中,全省不定向抽查一次性整合市场监管检查事项共20项。二是制定印发2021年度对各市和省直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实施细则,会同省营商办按季度对各市双随机抽查进展情况进行测评。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完成抽查任务14649批次,检查企业8.7万户,占全省企业总数4.7%,提前完成3%的年度目标任务。

3.持续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一是强化风险预警处置,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互联网+监管”风险预警信息处置办法》,全系统累计办结风险预警信息1495件。二是强化系统对接,与省数据资源局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实现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间抽查事项、抽查结果的共享以及用户同步登录,全系统监管行为覆盖率达94.3%。三是探索移动监管。与省数据资源局联合印发通知,在南陵县等5个县区开展双随机抽查移动端应用试点工作,探索高效便捷的现场检查方式方法。

(四)强化担当作为,扎实做好省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牵头做好真抓实干典型申报推荐工作。印发通知部署各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对《安徽省市场监管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开展综合比选后,分别向总局和省政府报送了建议名单。其中,六安市作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面的推荐对象,获得国务院办公厅督查激励。

2.认真履行防范金融风险职责。制定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开展非法集资风险常态化排查工作。配合开展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将358户经营范围中含有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等字样的企业纳入主体名录,推送相关部门共享。强化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宣传,开展“七进”等宣传活动842场次。

3.完成涉及我处的3件人大代表建议和两件政协提案议案答复工作。

二、工作推进中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新型监管机制融合不够深入。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手段和方式全面落地,网格化监管在部分地区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监管方式间有机融合不够深入,尚未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建议加大对“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三位一体新型监管机制试点工作的跟踪评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二)信息化支撑下的智慧监管能力不足。我省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的抽查任务占比已超过60%,达到长三角先进地区的标准。但基于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条件下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还不够完善,风险监测预警处置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建议加大对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等信息化系统的改造升级力度,进一步提升慧监管能力

三、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信用监管处将按照省局部署,围绕完善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市场监管体系,统筹“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各种方式,统筹智慧监管、综合监管、社会共治等各种手段,对标先进谋提升,对标要求抓落实,聚焦问题抓整改,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持续提升。

(一)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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