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工作总结汇编(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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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工作总结(一)

 

在院党组的领导和关心下、在同志们的帮助和支持下,能够听从院党组的工作安排,对工作认真负责,并做到严格要求自己。自己在思想上、工作上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借此机会,向同志们汇报一下本人今年来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请同志们多提批评意见,以利我更好的在来年开展工作。现将自己一年来的学习、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思想和学习方面

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努力增强政治理论素养。一年来,本人能自觉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努力在工作中提高自已的政治和业务能力。平时能注重政治理论及党的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能充分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自学,关心时事政治,注重读书看报,以提高学习的实效。在学习中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水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处理检察院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从事纪检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并能坚持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二是坚持业务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坚持每日自学法律专业知识和检察院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同时,通过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并采取到先进兄弟检察院的纪检监察学习取经,加强纪检监察业务调研等方式,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负责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一年来,我注重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及时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区纪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年初,我把全面贯彻落实市检察院、区纪委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及时组织落实会议要求,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层层签定党风廉政责任书,使全体干警不断增强廉政责任意识,依法、文明办案。元旦和春节期间积极开展全院廉洁自律工作,切实加强廉洁从检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断学习廉洁自律规定,要求党组成员要以身作则,做好廉洁自律表率。凡在重大节假日前及时组织学习各项自律规定,提出廉洁要求,防止接受吃请、送礼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根据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对院党组成员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对各责任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基本责任和具体任务进行了明确。全年认真开展了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一是积极协助区纪检监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察工作以及区纪委交办的临时工作,较园满的完成了区纪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开展对自侦案件督察工作。根据上级院关于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侦部门侦查工作实行内部执法执纪督察的规定,开展对自侦案件回访考查工作。通过学习有关法律和规定;认真查阅有关案件材料、与承办案件干警交谈,走访发案单位和听取当地群众意见等内容,按督察的范围和事项,对自侦案件的案中、案后开展了督察。

三是多次对全院车辆及全体驾驶人员进行了检务督察,今年以来,四次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车辆安全管理相关文件和规章制度,要求全院干警必须时刻绷紧车辆安全这根弦,时刻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特别要求全体驾驶人员安全意识要入耳、入脑、入心,筑牢车辆安全防线,确保车辆安全无事故。认真开展了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检务督察工作。结合省、市院组织的各种专项活动,还自行对本院枪支弹药管理、车辆管理、办案安全、机关作风、禁酒令落实情况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

四是开展学习《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活动,规范从检行为,促进了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全院干警深入学习领会,提高思想认识,引导全院干警增强道德意识和法纪观念,准确把握廉洁从检的各项政策界限,切实增强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自觉性,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并在我院内部网站,廉政建设专栏连续登载《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检若干规定》学习内容,并举行了知识测试,全院干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五是充分发挥检务督察工作在检察工作中的推动作用,努力创新思维,全力抓好检务督察工作,不断强化内部监督,今年开展检务督察5次,开展了对执法办案安全、检风检纪、警械警车管理等方面的专项督察,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逐步把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从事后监督扩展到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通过开展检务督察,有力的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为确保目标工作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办案安全、车辆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是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宣传工作。在院局域网廉政建设栏,挂出廉政建设、警示内容文章近30篇。年初,院纪检组致干警家属的“家庭助廉信”沟通了单位与干警家庭的联系,进一步树立了干警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检察院工作总结(二)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4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加快推进“两美”xxx建设,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在全省检察业务综合考评中,我院名列同类院第7名,监所检察科获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被授予“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侦查监督科和检察技术科以及两名干警被金华市检察院荣记集体和个人三等功各一次。

(一)强化服务意识,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制定《县检察院服务建设“两美”xxx实施意见》,出台检察机关提供法律保障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的有关举措,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由院班子成员带队,组织全院干警分五批参与双峰乡等地的“三改一拆”工作,为联系乡镇做好服务。派出班子成员参加县委工作组,服务全县重点工作。继续开展对全县重点工程专项预防,跟踪监督磐新公路窈万段、40省道改建工程,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国资、财政部门的协作,综合运用检察建议、民事督促起诉等方式,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与县职业教育中心、新城区的联系,开展检校、检区共建工作。加强与公安、法院、林业、环保部门的沟通,依法处理非法狩猎、环境污染案件。加强与县司法局的协作,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出台《关于办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中建立与人民调解相互衔接机制的若干规定》。加强与安监局的配合,主动介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丰富检察职能。

(二)强化批捕、起诉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10件152人,提起公诉205件337人。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办理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3人;依法打击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破坏市场秩序等刑事犯罪,办理盗窃、抢劫等多发性侵财案139人,办理危险驾驶案27人;加大对公职人员执行公务的保护力度,依法从快起诉妨害公务案10人。注重案件质量严防冤假错案。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推行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加强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制度。加强逮捕必要性审查工作,着力推进涉罪流动人员依法平等适用逮捕标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因家庭邻里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共依法不批捕2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10人。 努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12309全国检察机关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访、来信“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坚持文明接待,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6件次,其中来信44件,来访12次18人,检察长下访巡访13次,重视信访案件的调查、反馈、化解工作,全年未发生有影响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圆满完成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工作。

(三)查办职务犯罪,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主动适应反腐新常态,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加强与纪委、审计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围绕职务犯罪的热点、重点问题,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6件11人。查办了涉农领域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件7人,其中受贿2件2人,贪污2件5人;立案侦查了社保领域和林业贷款财政贴息领域渎职犯罪案件2件4人。通过上述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达145万余元。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2次。在国税局、卫生监督所、县农信联社等政府机关、行政执法单位、企业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法制讲座,受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院班子成员分区分片联系乡镇,组织开展 “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进乡村” 活动。编纂《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手册》,分送全县十九个乡镇及村“两委”,累计送出1000余册,扩大了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宣传的影响力。

(四)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把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应当撤案而未撤案作为监督重点,全年共立案监督2件5人,撤案监督2件3人,其中我院立案监督的施某某、王某某诈骗案,经法院审判,被告人施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加强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共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深入开展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坚持对每份刑事判决书进行审查,注意纠正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提起刑事抗诉2件,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6次。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以新民事诉讼法、修改后行政诉讼法贯彻为契机,构建多元的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格局,办理民事督促起诉1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3件,民事执行监督7件,行政执法监督8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秩序稳定,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8人,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执行程序监督2人;按照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对严重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社区矫正人员,建议有关部门撤销缓刑判决4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先后被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列为经验交流。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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