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篇)2022年大庆市基层法院党组书记述责述廉报告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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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篇)2022年大庆市基层法院党组书记述责述廉报告汇编

 

 

1.分党组书记、院长周兴佳:

高新区法院

 

1

2.党组书记、院长魏林白:

 

林甸县法院

2

3.许凤玖(代党组):

 

杜蒙县法院

3

4.党组书记、院长徐犇:

 

肇州县法院

4

5.党组书记、院长宋玉庆:

 

肇源县法院

5

6.党组书记、院长邹吉东:

 

萨尔图区法院

6

7.党组书记、院长赵岩:

 

让胡路区法院

7

8.党组书记、院长刘文革:

 

龙凤区法院

8

9.党组书记、院长刘登斌:

 

红岗区法院

9

10.党组书记、院长李艳艳:

 

大同区法院

10

 

大庆市基层法院党组书记述责述廉

2023129日)

 

高新区法院

分党组记、 周兴佳

 

2022年,高新法院牢记使命、担当作为,收案11847件,结案11307件,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坚持党建引领,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出台“四个体系”建设方案,完善“党建+文明创建”等13项配套机制。抓好理论武装,以讲、以考、以研、以赛、以评促学。1人获评全省政法英模。抓实主责主业,巩固提升审执质效。在全省作流程监管典型发言。深化研发式办案,在全省发出首份《当事人本人到庭令》等。涌现出全国办案标兵、全省审判专家各1人,获全省“优秀文书”“优秀庭审”一、二等奖4项。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办理涉油犯罪40起71人,挽回损失近8200万。能动办结涉商涉企案件5014件,使近27.04亿涉案资财重新投入生产流通。秉持为民情怀,自觉办好民生实事。推出首问导诉责任制等30多项措施,诉服达标率100%, 平台考核全国并列第一。民生领域案件1617件,总标的额近4.67亿元。

 

林甸县法院

党组书、院长 魏林白

 

2022年,林甸县法院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统筹疫情防控与司法办案,努力增能力转作风提质效优环境。

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让司法服务实现“加速度”,一站式诉讼服务信息平台得分始终稳居全省第一梯队。加强规范执行工作,首执实际执结率排名全市基层院第一。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在企业52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助企服务十条措施》,在3个旅游景区成立“法官工作站”。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依法审执结涉农纠纷案件892件。每月制作一期《法官说法》栏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集中宣传活动有效开展。持续加强党建及队伍建设,林甸县法院被确定为全县“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示范点。

 

杜蒙县法院

许凤玖(代党组)

 

杜蒙县法院在市中院精心指导下,全体干警锐意进取、履职尽责,较好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是致力于加强党的建设。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二是致力于提升办案质效。全年审结案件8512件,结收比同比增长7.43%第一、二季度质效指标列全省基层法院第一、第九位。三是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着力优化便民举措、强化繁简分流。持续开展访企业、进法院活动。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对强制清算公益诉讼进行有益的试点探索。四是致力于强化队伍管理。加强审判管理,专项研究统一裁判标准。坚持问题导向,谈心谈话经常化,违法典型案通报和警示教育会、家族助廉会制度化。五是致力于提升能力素质。对标四个体系建设和四大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大典型选树力度, 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质效提升。

 

肇州县法院

党组书、院长

2022年,肇州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强基础、攻主业、提质效。

加强党建及队伍建设。院党组从院长做起,强化自身建设,运行“四个体系”机制,督导推进工作。发挥党员先锋作用,16名干警外援大庆市区,80名干警深入社区点位对接管控。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落实案例警示教育3次;开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专题研讨4次。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服务大局,推进“两个擂台赛”,办理涉金融、涉企案件,6条工作经验被省级媒体刊发。增强基础承载功能。强化功能区设置,对办公场所通盘规划,整合资源,改造审判法庭,新建集中审判功能区等。一年来,班子队伍团结向上, 干劲高涨,精气神空前。

 

肇源县法院

党组书、院长 宋玉庆

 

深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人民法院作为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聚焦主责主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年受案13861件,结案13280件,同比上升33.36%,法官人均结案308.8件,16项指标位列全省第五, 连续4个季度获得“流动红旗”,执行合同和破产办理擂台赛均全市第一。践行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创建“一镇(乡)一法官”工作模式, 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高效化解;开展“三资”案件清理、执行专项行动; 探索“1+4+1”基层人民法庭新模式,工作经验被《中国审判》刊载,《聚焦“三个服务”打造“三型法庭”》入选最高法院第四批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强化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司法环境。紧盯节假日关键节点,持续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从严开展审务督察和司法作风检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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