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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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8篇)

 

目录

 

2.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4

3.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8

4.潜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0

5.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0

6.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62

7.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1

8.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6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紧扣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目标任务和市委“157”总体部署,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共办理案件12887件,为达州奋力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振兴战略支点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一、推进平安达州建设,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加强重点领域犯罪治理。坚定履行维护安全稳定职责,批捕992人、起诉3537人。依法打击聚众斗殴、“盗抢骗”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成色更足。强化禁毒综合整治,以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开展“检邮同心·禁毒同行”专项监督行动,通过检察建议督促邮政部门堵塞毒品寄递管理漏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落实,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年度评价中排在首位。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从严从重惩处,坚决维护法律威严。对过失或社会危害程度较低的犯罪,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促成缓和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准确把握办理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的法律政策导向,依法对17名因农作物被毁而猎捕野生动物的农户不起诉,让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正义观得到彰显。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兑现“件件有回复”承诺。推行领导包案化解首次信访工作制度,让人民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在首访、初访就得到有效解决。创新认罪认罚与刑事和解“双制联动”,出台《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实施办法》,加强案件当事人权益双向保护,促成刑事和解247件,同比增长170%。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2件,推动解决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网络信息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监管问题,实现以“我管”促“都管”。渠县检察院办理的廖某某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二、始终围绕中心大局,全面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起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犯罪277人。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联合市工商联等10家单位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督促9家涉案企业做出合规承诺、落实合规整改,真正做到对民营企业厚爱不溺爱、保护不放纵。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在全省率先推行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机制,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8人,帮助权利人追赃挽损300余万元。市检察院被评为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准确把握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政治要求,针对无证售卖种子、农药等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监督优化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守护粮食安全。开展专项活动,监督17个乡镇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对供水水质不达标、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基层群众饮水安全。与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会签协作文件,依托国家司法救助职能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向124人发放救助金147.1万元,严防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市检察院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的工作成效,获新华社、《人民日报》报道。

服务绿色低碳发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68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对企业违规或超标准排放加强排查整治,助力达州主城区空气优良天数增幅位居全省首位。设立“生态检察官”,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协作机制,监督职能部门对全市8大河流“一河一策”开展全流域系统治理。构建刑事处罚、民事赔偿、生态修复有机衔接工作机制,利用缴纳生态修复金、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监督修复农用地400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20万尾,补植林木2万余株,促进受损生态得到及时补救。万源市检察院联合重庆、陕西毗邻地区检察、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会签协作意见,加强任河流域生态保护,共护三省四地“母亲河”。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协同市监委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做实做细大要案提前介入、强制措施适用、起诉、追赃挽损等各环节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办理攀枝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某某受贿案等大要案。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严厉查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联合监委、法院等部门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惩治粮食系统、招投标等重点行业领域腐败问题。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加强“一老一小”保护。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防诈反诈宣传59场,办理养老诈骗案件7件,追赃挽损100余万元,用法治守护养老钱、留住“夕阳红”。推动市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出台十六条措施,促进“六大保护”有机融合。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对32名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帮教,其中5名考上大学。建立强制报告责任倒查机制,督促职能部门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加强监护侵害、监护失职监督,发出督促监护令52份,促进父母“依法带娃”。自编系列丛书,制作精品课程,联合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开展“巴渠佑苗”品牌系列推广活动。大竹县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动漫课程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网课。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65人,办理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食品小作坊卫生整治、销售假药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5件,让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心。严厉惩治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行为,通过履行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支持起诉等职能,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32万元。强化上下游犯罪全链条打击、境内外犯罪一体化治理,让电信诈骗分子无处遁形。市检察院联合通川区、达川区、宣汉县检察院办理的“5·09”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五件典型案例之一。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畅通举报、控告、申诉渠道,线上线下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20余条。注重在办案中加强释法说理,通过公开听证、旁听庭审、公开宣告等举措,把案件办理过程转化为普法过程,让法言法语也能春风化雨。组建“牵牛花”等宣传团队,深入乡镇、社区、中小学等一线,开展“法治进校园”“院坝普法会”等活动1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解决群众法律问题380余个。在市电视台连续7年播放普法栏目“达州检察档案”、在《达州日报》连续8年刊载专栏“检察故事”,持续引导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充分履行监督职能,着力促进执法司法更加公正

刑事检察优化提升。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开展“两类案件”专项监督等方式,监督侦查机关立(撤)案253件,纠正漏捕、漏诉293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83件次。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23件,书面通知审判机关纠正超期审理、违法送达等问题75件次,纠正率100%。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完成对锦江监狱、甘孜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脱管、漏管16人,纠正刑罚执行机关减刑、暂予监外执行提请不当141件。

民事检察精准发力。办理民事检察案件635件,同比增长53.8%。加强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对法院判决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加大对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87件,获采纳285件。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冒用律师名义、超越业务范围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律师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和整治。以民间借贷、不动产买卖为监督重点,纠正民事虚假诉讼16件,坚决不让钻法律“空子”的人得逞。达川区检察院在法院设立民事检察监督服务窗口,畅通群众权利救济渠道、深挖案件监督线索,工作经验获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行政检察稳步做实。将办案思维从“我监督了”向“我化解了”转变,办理行政检察案件312件,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4件,同比增长270%,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积极稳妥拓展监督范围,办理强制隔离戒毒、治安处罚等领域行政监督案件165件。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72件,有效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执法公信力。

公益诉讼拓面提质。围绕“4+N”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48件,同比增长36.6%。聚焦国有财产和国土资源保护,监督税务部门对34个施工项目追缴环境保护税200余万元。强化红色遗迹保护,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市322处烈士纪念设施全方位保护。市检察院以宣汉县检察院红色遗迹保护公益诉讼案为背景拍摄的微电影《星光》,被评为平安中国看四川“三微”比赛最佳作品。加强办案团队培育,开江县检察院“田城益士”、万源市检察院“花萼卫士”等公益诉讼团队已成为公益保护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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