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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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17篇)

 

目录

 

2.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4

3.大同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6

4.东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5

5.东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2

6.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4

7.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64

8.京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5

9.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4

10.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94

11.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04

12.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15

13.润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26

14.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36

15.西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49

16.弋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60

17.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71


滨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依法忠诚履行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一)坚持服务大局,在护稳定促发展中展现检察担当

积极融入中心大局,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滨江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大局安定和谐。

全力护航平安滨江建设。全年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16人,依法批准逮捕8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661人,提起公诉373人。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强奸、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刑事犯罪19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63人,涉黄涉赌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45人。全力打好除险保安攻坚战,围绕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主线,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审慎办理涉众敏感案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保持对涉黑恶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与区纪委监委沟通联系,深入初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协助上级检察院查办2起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案,坚决捍卫司法公正。

努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树牢“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打造“益企向未来”检察工作品牌。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起诉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人,起诉民营企业内部贪腐犯罪18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管理负责人、技术核心人员等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不批准逮捕18人,不起诉34人。牵头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工作,帮助企业追赃挽损1500余万元,切实以法治之力稳企业、促增长。办理的全国首例股票场外配资非法经营案,获评全国场外配资典型案例。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理念,运用点名约访、释法说理、刑事和解等多种方式,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对轻微刑事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轻处理,不批准逮捕35人,不起诉270人,不诉率同比上升7.88%。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办理信访案件62件,7日内程序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开展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办理,持续深化领导接访、公开听证等机制,对一起因房屋买卖纠纷导致故意毁坏财物而信访近十年的案件,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严格执行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当好“法治参谋”,法律监督年度报告获区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坚持深耕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强化检察监督

牢牢把握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充分发挥惩治犯罪和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求极致”精神推动刑事检察持续优化。加强检警协作,在区公安分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前置。全年监督立案17人,追诉漏犯2人,纠正漏捕2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监督撤案8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提出抗诉后再审改判1件。推动认罪认罚工作纵深发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57人,适用率达85.96%,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认罪认罚质效值位全市前列。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检察监督、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等常态化工作,办理的武某某漏管监督案获评全省刑事执行检察示范性、引领性案例。及时监督纠正无辜群众“被犯罪”问题,工作经验在全国检察机关业务会议上交流,并获省检察院检察长批示肯定。

以“精准化”目标推动民事检察稳步加强。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9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件,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38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民事监督高质效案件3件。深化“三查融合”办案模式,坚持民事监督和刑事惩处同步推进,将涉11起民事虚假诉讼案件的张某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让打“假官司”者付出“真代价”。开展虚假诉讼回头看专项行动,运用数字化手段有效突破虚假诉讼案源瓶颈,通过建立涉罪数据模型和数据库排查线索72条,获取有效线索20条。开展涉车辆查封、扣押、网络司法拍卖、涉养老金恢复执行等专项监督行动,提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助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以“促和谐”理念推动行政检察提质增效。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2件。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办理行政争议化解案件3件,化解一起案发16年前的房屋登记行政申请监督案,同时一并解决关联民事纠纷,该案获评全市行政检察精品案例。以召开府检联席会议为载体,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联动对接,与区政府、区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形成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合力。

以“大格局”思维推动公益诉讼积极作为。扎实做好法定领域专项监督,有序拓展办案范围,创新探索无障碍环境建设、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件30件,民事公益诉讼诉前案件4件。督促行政机关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1000余吨,危险废物82余吨,监督追缴非专利申请补贴资金340余万元。积极争取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会同区总工会、区生态环保局分别建立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聘请“益心为公”公益诉讼观察员24名,不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共同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人民至上,在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中践行检察初心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检察必应。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聚焦老百姓“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安全,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实事”。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油烟管道改造、扬尘污染、共享电池安全等制发检察建议8件,督促整改问题8个。深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7件,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妨害信用卡管理等关联上下游犯罪54人,依法批准逮捕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涉及老年人600余名的王某某等3人组织领导传销案。对辖区内人脸识别取纸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该案例被《检察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报道。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聚焦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联合多部门出台《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救助保护联动工作机制》等系列文件,成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站,为11个罪错未成年人家庭提供教育指导,多措并举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综合运用司法救助、监护权变更、民事执行监督等措施,跨省救助患白血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分别在省、市检察院开放活动中作交流汇报。办理全省首例“学平险”拒赔支持起诉案,帮助患重病儿童调解获赔9万元。探索未成年人普法新形式,“E路守护”青少年互动式法治体验馆获评浙江省网络普法基地、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市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保护少年的你》纪录片拍摄,全网播放量2408万次,微博阅读量破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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