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组织生活会对上的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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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组织生活会对上的照检查材料         按照此次民主生活会要求,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进一步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对照巡视反馈整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学习讨论、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着重从4个方面深入查摆突出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了对照检查材料。   一、 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党建工作与经济发展两者联系不紧,不同步,导致发展思路不清晰。   问题具体表现在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够规范,不够严肃。一是三会一课制度活动不符合规定要求,主要表现在,组织生活次数片偏少,活动记录有后补现象,在记录上也存在会议记录的不规范。二是党的组织建设有所欠缺。表现在五个党支部没有开展具体活动,党组织选举程序不规范。2、党委统领发展的政治意识不强,忙于日常工作,对于社区未来发展的思路不清晰。   原因:一是对党建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在抓党的建设上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认为只要把业务工作完成好了,其它工作也自然而然会上去。因此,往往把工作精力都投入到了业务工作的完成上,本该抓队伍建设、抓党建工作的时间无形中被挤占了,组织活动开展的次数偏少了。二是对党建工作的制度落实不够严。对党建工作制度的落实上,只停留在制度上墙,没有按照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活动。三是抓党建工作的机制不完善。对基层党建工作缺乏一种常抓不懈的责任心、坚韧性和紧迫感,存在“党建工作可深可浅、党员教育管理时松时紧”的问题。   措施:一是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真正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党建工作进行整体的安排部署,明确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科学设定目标,建立起了上下同心、齐抓党建的良好运行机制。一是注重党务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建设和业务水平提升,增加交流机会,组织他们参与镇组织的各项党务培训。二是落实党委制定的各项制度,“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固定学习日等都正常组织党员参与。   二、监委会成员选用把控不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年龄老化,监督力量不够,监督范围狭窄、未参与村重大工程项目的监督。   问题具体表现在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配备上存在问题,监委会成员有两名70周岁以上,年龄偏大,多数不会操作电脑,跟不上社区发展的现状。缺乏对实体工程的监督,导致监督流于形式,同时监委会主任参与村工程建设。   原因:一是对政策把握不清,监委会主任参与村工程建设。二是目前监委会成员无薪酬待遇,激励机制不健全,导致了监委会委员工作积极性不高而不愿管;三是在当前市场经济的条件和背景下,大多数年轻人、“文化人”都外出务工挣钱,村级监委会成员大部分都是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的中老年人,对政策吃不透、把不准、材料不会写、记录记不全、工作台账不会建,加之信息不畅、上级业务培训缺乏,导致了监委会委员自身能力素质较弱而不会管。   措施:一是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把关,在选人用人上,注重将参政意识强、有一定文化功底、年富力强、公道正派、富有责任心的农村党员、村民代表等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生机与活力,以此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解决“不愿为”的问题。二是完善激励措施。结合镇情、村情,适当增加监委会成员的薪酬,建立一套相对完善的奖励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成员发挥监督职责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三是提高委员素质,同时加大相关业务的培训,为更好的履行监督职能奠定基础。四是、监委会主任不参与村工程建设。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学习不够深入,工作程序不够规范。   问题具体表现在工程款汇给非中标单位;大的工程项目建设上未考虑周全进行招投标,导致二次建设再次招标;挖掘土方没有计划;用工结算方面明细不清晰,派工单的结报填写未做到月月清,导致合并开单金额较大,且不认真仔细导致日期填写错误,出现2018年2月29日的低级错误;招待费支出无明细;个别村干参与一事一议出工,领取大额报酬。   原因:一是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宗旨意识不牢,导致有村干部参与一事一议出工;二是村财务人员的水平不高,财务工作不规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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