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公文常见语法差错5类48例评析
近年来,笔者应邀到多家机关单位讲公文写作中的语言文字问题。每次讲之前,都先阅读该单位一定数量的文件,以增强针对性。本文列举的是其中若干常见语文差错,希望引起广大秘书工作者的关注,并在写作中注意避免。
一、句子中的常见差错
1.并列成分的结构宜保持一致。例如:
(1)这个连队的战士今年多次参加救灾、扶贫、共建精神文明、和谐社会创建等活动。
这个句子中“参加”后并列的“救灾”“扶贫”“共建精神文明”都是动宾结构的,唯独后面的“和谐社会创建”是主谓结构的,宜将其改为“创建和谐社会”,以便跟前面几项并列的成分在结构上保持一致。
2.两个联合关系的词语宜按照事理顺序排列。例如:
(2)支持主任、副主任和其他同志的工作,增进和维护新成立的秘书处的团结。
句子中两个联合关系的动词宜按照事理顺序排列,而不宜颠倒过来。例如“保持和发扬”“巩固并提高”“继承和发展”。因此例(2)中的“增进和维护”宜写成“维护和增进”。
3.不丢失介词“与”。例如:
(3)这些人员享有外出执勤的工作人员同等的保护条件和福利补助。
这句话宜在“享有”后加介词“与”,构成“与外出执勤的工作人员”这一完整的介词结构。
4.不因句子长而丢掉宾语。例如:
(4)打击网络恐怖主义和网络犯罪以及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思想……
这句话宜在“极端主义思想”后面添上宾语“行为”(或“行径”等)。
二、词语运用中的常见差错
1.“标志”“标识”不宜连用。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