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依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省委教育工委出台《关于教育系统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等层面,进一步明确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路径,对各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面部署。
一、对标对表,守正创新健全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意见》贯穿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为省级教育部门出台的首个主体责任党内规范性文件。《意见》抓住教育系统管党治党责任的“牛鼻子”,通过多种手段和机制的综合作用,推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考责问责“六责同步”,环环相扣、步步深入、层层传导,形成工作闭环,强化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责任担当,打通管党治党治教治校“最后一公里”,让全面从严治党在全省教育系统形成上下齐心、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的工作局面。《意见》坚持目标一致与自主创新相统一,坚持系统治理与分级负责相统一,坚持治理过程与治理效果相统一,用实实在在的措施,最大程度创造条件,营造敢于创新、担当作为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二、融合融入,科学精准把握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意见》紧扣教育工作实际,科学划分全省教育系统各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下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及履职的相关要求,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使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具体、更精准、更有效。《意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教育强省建设为着眼点,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增强管党治党治教治校合力,引导全省教育领域各级教育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单位紧密结合实际,从政治上看教育、从民生上抓教育、从规律上办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同时,《意见》明确,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旨在推动各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与教育事业发展相互融合,在业务、理念、管理方式上提高契合度,融入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以实际成效回答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根本问题,以教育之力厚植人民幸福之本。
三、聚焦聚力,多措并举压实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强化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关键,聚力解决全省教育领域的突出问题,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求各地各校各单位切实提高党建和业务工作质量,对重点敏感难点问题,严格按原则程序规矩议事决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公信力和领导力。如优化立德树人生态,强调各党组织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找准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和教育发展环境的举措,形成整体合力,确保管党治党治教治校政治责任落实落细。如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强调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正向激励和负面惩戒结合,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要坚持长远谋划,创新育才、引才、用才工作机制,保护和调动党员教育工作者积极性。如持续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落实,要求各党组织压实各责任主体整改责任、监督责任。同时,《意见》对教育强省建设中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实现路径等提出了充分发挥各类监督主体作用,提高教育管理监督时代性和实效性,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通过强基固本,为教育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