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副局长2017年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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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副局长2017年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按照分工,我负责分管市生态办和自然生态保护科,并从2017年11月开始代管行政审批科,主抓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环境整治“6+1”行动推进、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现将一来年职责履行情况、道德品质建设和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职责履行情况   (一)推进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进入市委市政府“六城同创”统筹安排,由市委市政府统一动员,统一部署,统一调度,统一检查,统一考核。与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达成协议,其规划编制已完成实地调查、资料收集、部门座谈等各项前期工作,预计2018年2月之前可全面完成编制任务。各区县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其规划编制均已进入实质操作阶段,其中武陵源已完成初步审查,并提请省厅评审,争取在2018年底之前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任务,努力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打好第一枪。   (二)督促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和“绿盾行动”涉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   我市“中央环保督察”“绿盾行动”涉自然保护区问题主要为29个采砂场和60个水电项目,对29个采砂场极力推动采取“一刀切”全部关闭的措施,于4月底前全部停止生产。8月底前完成生产设施的拆除,11月底前完成生态修复。对60个水电项目极力推动采取立即关停一批、限期关停一批和整改保留一批的“三个一批”措施,对后坪大桥水电站等8座水电站实施立即关闭的措施,10月15日前已全部停止发电,12月1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犀牛潭水电站等13座水电站,结合电站设计使用年限,要求在12月底前提出限期退出措施。对贺龙、渔潭、江垭等具有防洪、供水、灌溉等民生功能的39座予以保留的水电站,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生态基流、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措施。   (三)组织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由于2016年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与中央的要求有出入,为此,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今年7月份重新启动,要求各市州8月底前初步完成划定任务。我市在人手紧、任务重、时间急的情况下,组织区县技术人员加班加点,先后经过近10次反复修改和市及区县政府常务会、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最终形成了一个比较满意的结果,划定工作得到了省里的高度肯定。全市上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3741.88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9.28%,国家和省初步确认划定面积3565.19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7.42%。   (四)深入推进环境整治“6+1”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按照开展农村家庭清洁行动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创建相结合、六大专项行动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相结合、农村集镇综合整治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相结合、大气专项整治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创建相结合等“四结合”工作思路,组织对环境整治“6+1”行动考核办法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突出阶段性要求的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在各区县每月一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对全市67个集镇、101个村居开展了四次抽查,每次抽查、检查的记分排名情况均在张家界日报和张家界电视台等媒体上予以公布,影响较大。在推动武陵源全面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基础上,推动永定、桑植和慈利深入推进,逐个完成整治任务,并要求提前提请省里验收,争取拿回整治奖励资金。   (五)组织搞好服务和协调,严把“三区两园”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   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妥善解决部分涉保护区的民本民生项目环评审批制约,组织对三岔至王家坪公路改造、西线旅游开发基础设施等项目进行了环评审批,虽承担一定审批责任风险,但还是尽心尽力,为全市脱贫攻坚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献计献策。在严格控制重污染难治理项目落户张家界的同时,积极做好请示汇报,努力争取一些重点项目,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项目尽早落地生根。   二、道德品质建设情况   (一)坚守高尚情操,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一年来,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遵守社会基本行为准则,遵守公共秩序。坚持与人为善,真心待人,热心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生活中,我从没发生滋事扰民、见利忘义、奢侈浪费的行为。始终坚持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做到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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