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重点工作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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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纪委《关于对当前重点工作督查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立足我局实际,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积极主动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情况汇报 (一)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论述贯彻情况 1、机关每周一上午例会第一项为理论学习时间,集中学习研讨十九大精神、“两个维护”、形态意识、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会议、县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情况等。鼓励采取创新形式和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促进职工学习和交流。 2、围绕贯彻落实省委“866”主体责任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构建“六抓六改三报告”工作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细化任务,责任到位。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把责任分解到班子成员,细化落实到具体人员,一把手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高度重视,经常听取汇报,定期分析研究,不断督促检查。 3、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采取高压政策反腐、反“四风”,先后出台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局机关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将腐败、“四风”扼杀于摇篮之中。但由于“四风”问题具有极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我局党组不断强化监督,强化执行,强化问责,深刻严肃的纠正问题,以防少数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仍然以更隐蔽的方式继续着腐败行为。 4、夯实“两个责任”,坚持挺纪在前为落实好“四种形态”,党组书记主动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年初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重点强调,党组要全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牢抓好明责、践责、督责、追责四个环节,克服“与己无关”、“离我很远”的错误倾向,真正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 (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重一大”及党政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情况 1、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纳入了党组的整体工作部署,作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一是年初认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名班子成员。二是建立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问题,充分听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建议,分析研判工作中的苗头性问题,从源头上加以预防。 2、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做到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会议决定,保证每个领导班子成员都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班子成员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3、扎实推进党政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大源头上治腐力度的重要举措,在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五不分管”运作模式,规范单位决策程序,着力构建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长效机制,形成制度管人,按规定办事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五不直接分管”模式在建设勤政、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中的积极作用。 (三)《礼县公务接待办法》落实情况及车辆使用情况 2018年9月14日礼县纪检派专人到我局检查2016年-2018年9月间发生的公务接待及办公费使用情况,没有发现问题,2019年我局共收到第一、二季度办公费32000.00元,第一季度办公费共支出15936.00元,结余64.00元,其中包括办证大厅执法办证的原始空白证件购置费4800.00元,软件费1850.00元,差旅费6654.00元,电话及通信费506.00元,其他办公费2126.00元,凭证齐全,没有出现办公接待费。我单位无公务车辆。 (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1、我局按礼县委组织部《关于调整优化县直单位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任务的通知》(礼帮领办发电〔2019〕2号)文件精神,靠实责任,抓好落实,成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总队长主抓,对滩坪镇刘山村、尹坝村、白草村上坪乡青林村、草山村4个村进行局班子成员分村进行包抓,驻村第一书记、队长坚持到岗值守,有效保证了驻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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