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民政局纪检组组长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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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本人严格按照区纪委的工作部署,努力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民政局中心工作相结合,特别是将党的十九大、省、市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全力抓好各项工作,切实履行纪检监督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一是积极主动协调,全力落实好主体责任。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主动协调,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协助局党组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和制度。制定《2017年xx区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xx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提升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xx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整治“慢作为”工作实施方案》、《xx区民政局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协助局党组逐一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开展制度执行年工作,推进主体责任向军休中心延伸工作,细化xx区民政局专项治理“微腐败”惠民资金治理牵头工作任务,督促2017年市级预防腐败项目《低保救助第三方核查机制》工作等。逐一核定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内容,逐一细化具体工作措施、数量指标和完成时限等,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领导班子、科室和直属单位共签订责任书17份。逐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结合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大力推动提高群众满意度工作,积极开展“听民情、解民忧、惠民生”走基层主题活动,全年参加区级活动5次,开展集中宣传1次,制作廉政宣传册500本,上报宣传信息47篇,被市级媒体采用3篇,被区级媒体采用23篇。 二是积极狠抓纠“四风”,全力正风肃纪。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条措施等各项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持续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四风”。一方面通过组织开展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专项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另一方面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条措施的要求,紧紧围绕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等各项纪律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社区换届纪律情况、专项治理“微腐败”情况,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情况以及我局牵头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专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今年以来,专项督查7次,对党员干部工作纪律督查3次,督促开展社区换届纪律宣传教育3次,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运用“四种形态”进行纠正。全年约谈3人,谈话提醒2人,立案处理1人。 三是积极维护群众利益,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为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切实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本人履行纪检组长工作职责,结合2017年市级预防腐败项目《低保救助第三方核查机制》和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要求,协助局党组研究制定了《低保救助第三方核查机制》工作实施方案、《xx区民政局开展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低保救助第三方核查机制、xx区民政局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低保救助工作、问题、整改三本台账,专项治理“微腐败”问题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期限和预期效果,通过自查自纠、对照整改、召开群众恳谈会、开展“听民情、解民忧、惠民生”走基层活动以及对低保救助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中的生冷硬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督查,使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增强了为民服务意识,在行动上准确把握了使命担当和职责定位,在工作作风上有了明显的改进,在为民服务的能力上有了明显提高,在清正廉洁意识上明显增强,突出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作风,凝聚了民心,获得了群众的好评。今年以来,开展低保救助等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督查7次,上报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宣传信息18篇,参加区纪委开展的“听民情、解民忧、惠民生”走基层社区坝坝会3次,召开群众恳谈会2次,入户走访群众22户,走访服务对象12家,收集群众意见24个,已解决4个,正在协调11个,群众表示满意和理解9个,清退低保23户,调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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