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51.98MW联村光伏扶贫电站特色工作指标自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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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县51.98MW联村光伏扶贫电站特色工作指标自查情况报告       光伏产业是我省“八大工程二十项专项行动”重点行动之一,也推动产业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和举措。十三五以来,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践行生态发展、绿色发展理念,把光伏产业作为全县脱贫攻坚的主导产业和重点转型项目,以试点带动,大力推进光伏产业促脱贫、惠民生,2018年实现光伏产业全覆盖。现将我县51.98MW联村光伏扶贫电站特色工作指标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晋发改新能源发[2018]10号《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我省“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2018年我县实施51.98MW联村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项目概算投资3.73亿元,由政府全额出资建设,建设地点杜交曲镇小河沟村乔家洼。项目于2018年3月2日开工,6月29日完成并网发电。目前电站正在进行消缺期扫尾工作,已发电200万余度,预计年发电量7277.2万千瓦时, 年收入4800万元,覆盖贫困村85个,贫困户7650户。   (一)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   为推进光伏产业发展,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进,主要领导亲自蹲点、包联项目,同时成立县光伏扶贫领导小组,乡镇和部门为成员单位,紧盯最困难的地方,扭住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建立日报告、周例会制度,要求企业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确保项目如期投产运营。县主要领导多次实地查看项目建设情况,听取承建企业工程进度汇报。二是加大保障力度。为防止项目建设中村民阻挠问题出现,由乡镇和县扫黑办公室联合成立执法小组,严厉打击此类违反犯罪行为。三是建立部门联席制度,坚持一盘棋思维,形成部门联动合力,国土、林业、住建、环保、供电公司确定专人、开辟绿色通道,助力光伏产业精准落地。   2、市场化运作,高标准建设   我县立足于“专业化、市场化、效益化”的发展方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企业化运营方式,成立xxx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村级光伏电站和集中光伏电站项目实施、电站运维和电费结算事宜。光伏电站建成后,将与承建企业签订运维合同,按照“质量终身负责、运维终身保障”的原则,通过“以大带小”的方式,由承建企业同时负责我县联村电站、集中电站、村级单站运维工作,并优先选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作为电站看护人员。   同时为确保光伏电站高质量建成、高效率运行,要求承建企业项目建设质量要达到光伏行业“国家领跑者计划”质量标准,为此县政府特聘请国内权威机构XX鉴衡认证中心,对我县51.98MW光伏电站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从光伏支架、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电缆等五个主要设备实施驻场建造、到货验收、现场施工监督、并网后设备性能测试等4个环节进行层层把关、环环监控。   3、多头引水,加强资金保障   光伏扶贫电站建设中,56.88兆瓦村级电站建设由县整合资金全额投资建设,概算总投资3.73亿元(最终工程价格以审计结果为准)。为确保光伏项目的顺利实施,坚持多渠道筹资,捆绑使用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资金、政府债劵资金等各类资金,确保资金到位。2017年安排县级整合资金0.32亿元,2018年又安排建设资金2.2亿元,其中财政整合资金1.4亿元,政府债卷资金0.8亿元,2019年计划安排资金1.21亿元用于51.98MW光伏项目后续资金拨付。   (二)扶贫成效   为充分发挥光伏扶贫失效,确保贫困户精准受益,按照中央和我省村级光伏收益分配办法,结合我县建设规模、贫困人口实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制定《xxx县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实行)》,办法突出村级使用分配主体,坚持劳务获得收入原则,要求贫困村在收益分配中要优先保障无劳动能力深度贫困人口,此外收益分配中要按照实际设立公益性岗位、开展小型公益事业、设立奖励补助进行二次分配,明确收益分配公示公告制度。为确保专款专用,要求村级设立本村光伏台账,单独设立账簿和科目。截至目前,到账电站收益资金1400万元。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思路   当前51.98MW联村电站由于土地实际利用率不高,造成在建设过程中出现建设用地不足现象,后期经过勘察,新增部分可利用建设用地,由于受天气、生产安全等客观因素影响,造成场内后期扫尾工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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