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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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产业扶贫(特色种养业)三大行动的意见》(皖农办〔2018〕133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415 号)精神,深入实施特色种养业扶贫工程,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帮扶指导,全力以赴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一、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10月底,全市自种自养贫困户达标9.19万户;贫困村产业发展达标441个(其中霍邱县新店镇塘店村整村列入合肥高新产业园区规划范围不具备发展农业产业条件),达到一村一品标准的贫困村104个;全市累计建成特色产业扶贫园区446个,累计为村集体分红1744.6万元;全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带动5.96万贫困户参与特色种养业发展;全市已累计在442个贫困村和11.39万贫困户实施产业扶贫到村项目837个(含往年实施仍在收益的项目),到户项目14.1万个。年度农业特色产业扶贫考核指标和“四带一自”民生工程任务已超额完成。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成巡视整改。在2018年10—11月中央巡视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题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清单中,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整改“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及“营造宣传氛围用力过猛”两个问题。根据市委整改办统一部署,我局详细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细化工作举措,形成整改方案,其中就产业扶贫全覆盖问题,提出了11条具体整改措施,就宣传氛围“用力过猛”问题,提出了6条具体整改措施,并于3月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4月10日前按照规定程序完成销号。今年6月,对照上半年省扶贫办第一轮暗访发现产业扶贫问题清单,认真组织各县区对照整改,并及时上报了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明确年度目标。在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任务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XX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业特色产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年度目标:全市特色种养业项目覆盖到 75%以上具备条件的贫困户,每个自种自养贫困户培训1次以上,农业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并保持达标水平以上;每个贫困村成立或引进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建成1个以上特色种养业扶贫基地,每个基地每年为村集体经济分红2万元以上;所有有条件的贫困村主导产业持续稳定达标,在20%以上的贫困村实施“一村一品”推进行动,主导产业产值占本村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 20%以上。 三是促进产业发展。指导各县区结合贫困村和贫困户产业基础和发展意愿、区域产业布局、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及市场前景分析,积极帮助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支持每个贫困村立足长期稳定脱贫,进一步完善项目设计,加强对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产业扶贫项目实施质量。截止10月全市9.19万贫困户自我发展产业达到省定标准,发展蔬菜、茶叶、林果、中药材等特色种植面积24.3万亩,发展特色畜禽养殖486.7万头(只),发展小龙虾等特色水产养殖面积20.2万亩。 四是发展主体带动。将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特色种养业,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作为特色种养业扶贫的重点工作之一,通过加大项目和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种养业,带动贫困户共同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完善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造血扶贫,全市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带动5.96万贫困户参与特色种养业发展。 五是加强技术服务。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加强贫困户、帮扶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培训。全市已培训自种自养贫困户8.55万户,组织各级各类现场观摩200余场次,参与贫困户1.5万人次。 六是实施民生工程。按照省“四带一自”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与市扶贫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下发了《XX市2019年“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六农〔2019〕32号),将省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区,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风险防范、加强项目监管等工作要求,要求各县区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截止10月底,各项任务指标已经超额完成,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全市已兑现到户奖补资金2.27亿元。 七是加强工作调度。将特色产业扶贫工作纳入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结合民生工程相关要求,列入市局领导班子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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