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茂南区安监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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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茂南区安监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一、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先后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时段,认真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突出抓实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市交警支队二大队牵头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结合《茂南区道路交通安全“夏季攻势”行动工作方案》工作部署,持续开展对营运客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泥头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安全整治,重点查处无证驾驶、超员、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区交通运输分局以普运企业、危运企业、维修企业、驾校为重点检查对象,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强化了执法检查。区国土环境和城乡建设局重点针对城镇燃气企业、在建工程深基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环节进行检查督查;区安监局牵头各有关单位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牵头组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捣毁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窝点7个,扣押并销毁非法经营的私炮2.3吨;区公安消防大队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强化了消防安全检查执法。截至11月底,全区各地各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4300多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2800多家次,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3000余项,确保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全区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分析
截至12月20日,全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4起、死亡13人、受伤33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1.4%、7.1%、40%,三项事故控制指标均同比下降。全区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一)道路交通方面。全区共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1起、死亡10人、受伤33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2.6%、9.1%、38.9%。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指标同比都有较大幅度下降,但是事故数量占全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比例最高,并且还发生了2起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也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二)工矿商贸方面。全区共发生工矿商贸事故3起、死亡3人,受伤0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5%,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主要集中在房屋建设工程领域,共发生2起事故,其中1起是高处坠落事故,另外1起是机械伤害事故。
(三)其他方面。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农业机械和铁路路外等方面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暴露出的问题
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房屋建设工程领域事故多发频发。3起工矿商贸事故中,房屋建设工程领域就发生2起事故、死亡2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事故总起数、总死亡人数的66%。二是道路交通事故占比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区生产安全事故91%、77%。
纵观省内外,进入第四季度后,事故上升苗头明显。接连发生福建漳州海域“10·11”渔船倾覆重大事故、山东菏泽煤矿“10·20”冲击地压重大事故、甘肃兰州“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张家口“11·28”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我省广州市增城区在10月24日发生一起在建四层农房倒塌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我市高新区环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11月1日发生一起槽罐车在充装过程中发生燃爆事故,造成2人受伤,车辆及部分装车台烧毁。以上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以下问题:一是建设工程、交通运输、工矿商贸等一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岗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作业时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农村自建房领域事故突出。目前我区绝大部分的农村自建房没有经过正规设计,施工队伍都是临时组建,没有取得相应资质,作业人员不按操作规程操作,不佩戴或者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自我防护意识淡薄等问题突出。三是根据省、市安委办组织开展的几次督查情况来看,个别部门存在开展检查督查不深入,隐患台账不健全,检查多执法少;一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进展情况不理想,规章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格等问题。
四、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建议
第四季度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临近年底,各类企业进入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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