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201x年度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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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201x年度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1x-11-28
我县的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安排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201x年阿坝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以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单位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根据我县实际,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生态环保政策法规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深化改革,实施创新驱动,着力优化国土开发格局,着力抓好环境污染治理,着力加强生态修复保护,着力构建绿色循环低碳产业体系,着力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生态环境实现根本性好转,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三个《十条》,印发了《阿坝县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函》,按照州水、大气、土壤领导小组的年初工作安排,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按期完成了州下达我县的目标任务。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学习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环保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监察办法》等内容作为机关公务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教育的重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通过参加省环保厅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加强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执法,提高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和水平。三是利用“6.5环境保护日”和“12.4法治宣传日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先后以法律进校园等多种宣传方式,进行宣传并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
三、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资格规范情况
我局是法定的县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拥有法定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经县人民政府审核颁发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对局属派出机构,严格以《行政处罚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依据进行依法委托,并且制作委托书,明确委托范围和委托权限,杜绝了“乱委托”现象,以确保不出现越权执法现象。
四、认真落实,规范文明执法
我局始终牢固树立以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行政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依法行政;重视履行法定职责,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证执法手段合法、正当,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抵制简单、粗暴和随意执法,多层次、全方位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法律专业知识、依法行政能力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具备应有的文明素养、法律知识和执法能力;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结合起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诚实守信,高效便民。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一是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义务。我局作为县级环保执法主体部门,一直把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义务作为全县环保法制工作的重点。在日常的环保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继续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环保执法程序。使环保执法的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为进一步推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规范环保执法行为,提高环保执法水平,对我县环保系统的执法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同时也将我县的环保执法工作纳入到规范化工作程序当中,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管理。切实完善监督机制,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上级交办的环保行政违法案件,严格追究,切实加强监督。从今年自查的情况看,无举报和投诉案件,办案质量和办案纪律执行的比较好。三是制定和完善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及配套制度。为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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