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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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自治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方案

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治区《2022xx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x2022x号)和xx市《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xx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x2022x号)文件精神,坚持“人人是营商环境,处处是营商环境”理念,持续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着力打造高度市场化的营商环境

(一)优化市场主体准入退出机制。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准入机制,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实现更多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进一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释放更多社会资源,激发市场活力。

1.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配合xx市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建立健全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对违反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情况进行监测、排查、清理,确保各类市场主体“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2.提高开办企业便利化水平。应用优化后的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操作流程,将部门间推送数据时间压缩到10钟之内,实现开办企业7个事项1个工作日办结,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工作服务水平。

3.强化企业经营规范化管理。深化“一址多照”改革,贯彻落实市场主体托管服务新机制,允许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办公场所作为新登记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降低企业制度性开办成本。拓展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合并事项范围,全面推行企业数据“一口填报、信息共享”,实现商事主体年报“数据同源、监管协同”。简化企业信息变更、备案、注销等办理程序,企业分支机构统一信息(公司名称、经营范围)集中统一办理,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机制。

4.便利市场主体高效有序退出。应用优化后的企业注销“一窗通”服务模式,在上级指导下探索推进企业注销“照章连办”。在上级指导下建立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做好歇业登记,并依法将歇业市场主体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强化各类生产要素供给保障。

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以构建高效运行的市场机制为出发点,围绕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领域,推动各类要素自主有序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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