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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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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2021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重大使命,为浙江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明确了根本任务、标注了实践落点。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当前,如何巩固成果、查漏补缺,交出阶段性高分答卷,是摆在浙江党员干部面前的重大现实课题。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重要论述,结合浙江近年来的探索实践,把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意义、核心内涵、实践路径,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种新的发展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世界上既不存在定于一尊的现代化模式,也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现代化标准。”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基于中国国情、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新的发展方式,是对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实践创新,能够有效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世界性难题,从而实现效率与公平、发展与共享的有机统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更加注重共同富裕问题。”我们所追求的共同富裕是全民富裕、全面富裕,是在新发展理念指引下的全新发展方式,与西方国家以资本为中心和以利润为驱动进行财富生产有着根本不同。为此,必须从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的高度把握新发展理念,牢牢坚持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这个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是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的事实。

近年来,浙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期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施策,牢牢扭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这一核心任务,明确了“一个首要任务、三个主攻方向、两个根本”(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的总体部署,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形成全域共富新格局。2024年,浙江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9.01万亿元,较2020年增加2.55万亿元,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3.56万元。浙江的探索表明,贯彻新发展理念是实现每一个个体、每一个区域共同富裕,破解“富而不平”必答题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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