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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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材料 创新协会管理  激发队伍活力   助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       XX县司法局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在全省率先成立清丰县人民调解员协会,突破了体制机制瓶颈,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提档升级。全县调解案件数量同比增加87%,全县赴市以上信访量同比下降40%。9月18日,中央及省市25家媒体集中采访报道清丰县人民调解工作;河北邢台市司法局等十几家单位到我局考察交流。   一、明确性质定位,积极推动协会成立   一直以来,县司法局虽然聘请了县、乡专职人民调解员,但是对照《人民调解法》的有关规定,仍存在一些困惑和瓶颈问题,制约着调解工作的进一步发展。我们认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走行业发展、行业管理的道路。通过积极努力,5月初,我局联合县委政法委、法院、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对协会建设提出要求。随后,由5位调解员作为发起人,起草协会《章程》,自筹注册资金,申请成立清丰县人民调解员协会。经县民政局登记,协会于 2018年6月6日正式挂牌成立。协会性质是社会团体独立法人,主要职责是:承接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培养、发展和服务协会会员,根据县乡人民调解工作用人单位需要选聘、派遣会员,对会员进行考核管理。11月24日,协会通过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总监、副总监全部由专职调解员担任,真正实现了行业自我管理。同时协会成立了党组织,切实发挥了党建引领作用。   二、优化队伍结构,严格会员考核管理   一是选聘派遣会员。县人民调解员协会在全县发出公告,集中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由县综治办、县法院、司法局联合组织面试,又进行了专门体检。经过严格筛选,共选聘县乡专职人民调解员68名,派遣到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县社会矛盾调解中心)15名、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名,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51名(每个乡镇3名)。二是优化年龄结构。注重增加年轻人民调解员的配置,以适应信息化发展要求。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15名调解员中有7名为年轻大学毕业生,其中2名还具有专业心理咨询师资格。每个乡镇3名专职调解员中有1名为年轻大学毕业生。退休返聘的调解员主要负责调解具体案件,年轻调解员在学习调解方法的同时,主要做信息录入、档案整理、材料报送等工作,二者分工合作,相得益彰。三是加强考核管理。协会采用钉钉手机软件对每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远程定位考勤,调解员用手机打卡签到。协会出台了绩效考核办法,由原来每月发放固定补贴,改为“出勤补贴+月满勤奖+调解案件补贴”,每季度进行一次案件评查,按照工作量和难易程度分类发放,同时规定每年对挣钱最少的调解员实行末位淘汰。智能化的考勤办法和多劳多得的激励政策,使得调解员的组织纪律性和办案积极性明显提高。   三、争取财政支持,做好协会工作保障   2018年,县财政将人民调解经费由53.8万元提高到135.8万元。人民调解员协会建立独立账户,通过单一来源方式承接政府购买的人民调解服务。县司法局作为购买主体,定期向协会拨付资金,由协会根据考勤和考核情况向调解员发放。县财政又拨付71.6万元,用于购置人民调解专用车辆、智慧民调设备等,目前已完成招投标程序。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面积1400多平方米,有21间办公用房和一个多功能厅,设置一个主任调解室、两个品牌调解室、六个专业调解室、一个远程视频调解室,还配套了调解调度室、智慧民调信息中心、心理疏导室、律师工作室等,实现了办公条件的规范化、便利化和智能化。   四、创新运行机制,提升调解工作水平   一是建立培训成长机制。坚持每月举办一期“我的调解故事”宣讲赛,要求调解员挑选最受启发的案件,讲出运用的调解技巧、适用的政策法规、得到的有益启示,目前已成功举办5期。这样的宣讲,一方面帮助年轻调解员快速成长,另一方面加强调解员之间的交流学习,倒逼调解员不断自我提高。二是建立专业化协作机制。发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公证员等专业人才为兼职人民调解员,建立了调解人才库。要求调解员对情绪激烈的当事人必须先进行心理疏导,对不懂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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