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发挥利剑作用 提升巡察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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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利剑作用 提升巡察质效 2017年10月18日上午9时,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首都北京隆重开幕,县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集中收看了习总书记所作的十九大报告,报告中“深化政治巡视,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在组内引起了热议。 作为一名巡察组联络员,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的领导下,我有幸经历了两轮四个单位的巡察,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加大力度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提升巡察质效,具体要做到四要: 一要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观念。强化问题意识,善于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依规解决问题,把问题导向贯穿巡察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从蛛丝马迹中发现线索,从表象中挖掘问题。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盯重点人,关注重点事,聚焦重点问题,具体而言,就是紧盯县直部门、乡镇、村(居)党组织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两个责任”、“四个意识”、“六大纪律”贯彻落实情况,关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廉政风险高领域突出问题,聚焦脱贫攻坚领域精准识别不准、优亲厚友、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发挥巡察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三要创新工作方法。要立足基层工作实际,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灵活运用交叉巡察、“提级”巡察,综合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抽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以及调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进行问卷调查、走访了解、数据分析等方式提高巡察质效,统筹考虑重点访谈对象情况和有关问题线索,及时将谈话结果与调查走访、专项核查、查阅资料等手段综合运用,相互印证,提升线索利用率和成案率。 四要注重成果运用。为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纪检监察机关要对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组织部门要及时处置巡察移交事项,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办理情况要向巡察办和巡察组反馈,在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上发力,真正建立成果运用台账管理制度。被巡察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针对反馈的问题,解剖麻雀,举一反三,综合分析,不整改到位不撒手,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报告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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