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通知、提醒函汇编(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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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过节“十五个严禁”

 

1.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

3.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5.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

6.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

7.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8.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9.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

10.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券;

11.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

12.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13.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4.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15.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过节通知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现就“两节”期间廉洁过节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意识

xx党员干部在“两节”期间,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尽量做到减少外出和聚会,不聚众、不扎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走访、送礼、宴请,以及使用公款安排旅游、高消费、健身和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企业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及私车公养,或违规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停放;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行为;严禁铺张浪费,厉行节约勤俭。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纠治“四风”、安全生产、值班值守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单位主要领导是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纪律规定,采取多种形式,提前打招呼、敲警钟,教育引导本单位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三、严肃执纪问责

xx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重要岗位、重点场所、重点行业进行明察暗访,严防餐饮浪费行为,狠杀奢侈浪费歪风。坚决纠正在疫情防控、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节日期间高发、易发的“四风”问题。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问题突出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在追究违规违纪当事人的同时,还要追究所在党组织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确保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过节通知(集团公司)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xx公司纪委下发《关于确保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委(总支)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关键节点,持续加压发力,严防“四风”反弹。

一、强化主体责任

各基层党委(总支)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把过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疫情防控的重要节点来抓,克服麻痹思想,强化监督管理,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主要领导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严明纪律规定

有限公司全体党员干部在“两节”期间,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在疫情期间,尽量做到减少外出和聚会,不聚众、不扎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工作成果。

(一)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节日津贴、补贴、奖金等。

(二)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三)严禁公款大吃大喝、互相走访、送礼、宴请,以及使用公款旅游、高消费、健身和娱乐等活动。

(四)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单位食堂等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

(五)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节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他公务车辆一律封存停放。

(六)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行为,严禁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

三、加大问责力度

有限公司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防餐饮浪费行为,狠杀奢侈浪费歪风。坚决纠正在疫情防控、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行动,严肃查处、严格追究节日期间高发、易发的“四风”问题。畅通监督举报途径,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有限公司纪委节日期间受理“四风”问题举报

举报邮箱:

举报电话:

 


 

 

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提醒函(集团公司)

 

xx集团广大党员干部职工:

2020年中秋、国庆佳节将至,xx集团纪委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亲切问候,向关心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们表示诚挚谢意,向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崇高敬意。

在这阖家团圆、举国欢庆的节日里,为有效遏制“节日病”,在此,我们特发出这封廉洁过节提醒函,希望全体党员干部节俭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特提醒如下:

一、强化使命担当,发挥表率作用。

集团班子成员、各部室、子公司负责人和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观念,加强修身修养,强化纪律和自律意识,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发挥好“头雁效应”。

二、抓好廉政建设,加强改进作风。

各部室、子公司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工作主动性,标本兼治,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教育和监督管理,做好教育预防,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充分认识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重要性,坚持不懈把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推进,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三、提倡戒奢以俭,做到“五个严禁”。

严禁通过礼券、代金券、购物券、购物卡等方式违规收送月饼、海鲜、大闸蟹等礼品礼金;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送礼、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

四、严格监督检查,保持高压态势。

集团纪委将在节日期间突出监督重点,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形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等多方位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严重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在严肃查处当事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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