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人民日报评论文章汇编(共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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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人民日报评论

2021-10-15

 

越是关键时刻,越是见初心;越是紧要关头,越能显本色。近日,山西出现大范围降雨,极端异常的大范围持续降雨导致严重洪涝灾害。面对灾情,党员干部冲锋在前,积极投身抗洪救灾第一线,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动力,让党旗在一线高高飘扬,让党徽在一线闪闪发光。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只要每个基层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都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都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先锋模范作用,我们党就会很有力量,我们国家就会很有力量,我们人民就会很有力量,党的执政基础就能坚如磐石。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必须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困难事、群众烦心事。

初心如炬,使命如磐。2020年9月,在湖南考察的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汝城县沙洲瑶族村,深情回顾“半条被子”的故事,动情地说:“共产党人自己有一条被子也会剪下半条给老百姓,这绝不是口号,不是做秀,我们就是这么做的。而且这种誓言,我们一直传承下来了。正是这样,老百姓才把共产党看成是自家的党、老百姓的党。”什么是中国共产党人?既来自人民又有先进性,既保持先进又不失人民本色,共产党员就是这样一群既普通又不普通的中国人。时代在变,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永远不变,本色永远不变。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最突出的问题抓起、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才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敢担当、善作为是新时代党员干部必备的政治素质。今天,我们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同时也要看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长。如何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如何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帮助群众解决社保、医保、上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如何健全和执行好返贫人口监测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成果?……哪里有困难,哪里就有党旗飘扬;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党徽闪耀。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强化公仆意识和为民情怀,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察访民情民意,找准查实基层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采取更加精准有效的措施,满腔热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勇毅担当,则无惧艰难险阻。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任何事业都离不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只要共产党员首先站出来、敢于冲上去,就能把群众带动起来、凝聚起来、组织起来,打开一片天地,干出一番事业。”难以忘记,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拼搏,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我是党员我先上”的誓言铿锵,“疫情不退我不退”的丹心闪耀,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担当和风骨;难以忘记,在脱贫攻坚战中,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以热血赴使命、以行动践诺言,在脱贫攻坚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呕心沥血、建功立业。实践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就能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

共产党员应该有共产党员的样子。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提出:“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锻炼培养、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途径,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作为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的重要标准。”这既是要求,也是鞭策。把学习党史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求真务实、担当作为,我们就一定能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在办实事、开新局上取得明显成效。


 

 

办实事要有钉钉子精神

人民日报评论

2021-10-18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每半个月更新一次“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明确具体任务与完成时限;山东省商务厅建立回访反馈机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按照“一月一交账、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调度”的要求,每月定期梳理重点项目进度……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许多地区和部门以坚持不懈的韧劲抓落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有钉钉子的精神,钉钉子往往不是一锤子就能钉好的,而是要一锤一锤接着敲,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钉牢一颗再钉下一颗,不断钉下去,必然大有成效。”民生工作面广量大,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有的当下就可以解决,有的则相对复杂,需要合力攻坚、久久为功。积跬步方以至千里,要坚持一抓到底,啃下硬骨头、抓出新成效,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瞄准群众需求,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我们必能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让群众的生活“芝麻开花节节高”。


 

 

保护合法致富 鼓励回报社会(人民论坛)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2021-10-18

 

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过程中,“万企帮万村”行动蓬勃开展。很多企业投身其中,通过扶持产业、美化村居等方式参与扶贫,仅东部地区企业赴扶贫协作地区累计投资就达1万多亿元。“万企帮万村”行动,既彰显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也为脱贫攻坚注入动力,更说明“先富带后富”的巨大潜力。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同时也要看到,由于我国地区之间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不同,共同富裕不能整齐划一、齐头并进,而要循序渐进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同步同等富裕,在具体的实现路径上需要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先富带后富”是一个逻辑整体,既要鼓励“先富”,激发发展活力;也要带动“后富”,体现社会公平。我们要切实保护劳动所得,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合法致富,充分调动企业家积极性,促进各类资本规范健康发展。同时,也要加强公益慈善事业规范管理,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改革开放以来,从提出“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到搞活乡镇企业和私营经济;从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系列改革举措为经济快速增长创造了条件,激发创造热情、点燃创业激情,为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等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了经济发展的活力、拓展了社会创造财富的空间。包括近期出台的一系列监管举措,也是为了促进相关行业、相关企业更加健康、更可持续、更为长远的发展。我们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

从长远来看,鼓励先富,最终目的是为了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企业既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也有社会责任、道德责任。任何企业存在于社会之中,都是社会的企业。社会是企业家施展才华的舞台。只有真诚回报社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家,才能真正得到社会认可,才是符合时代要求的企业家。近年来,在公益事业中用心用力,在抗疫斗争中捐款捐物,越来越多企业家在回报社会中获得社会认可。民营企业家富起来以后,要见贤思齐,增强家国情怀、担当社会责任,发挥先富帮后富的作用,积极参与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共同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必须看到,第三次分配不是“劫富济贫”,也决不搞“逼捐”,回报社会应建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高收入群体和企业积极主动投入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必将点亮道德之光、汇聚社会暖流,更好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20多年前,10名民营企业家发出《让我们投身到扶贫的光彩事业中来》的倡议,号召先富起来的民营企业家到老少边穷地区扶贫开发,促进共同富裕。鼓励先富起来的群体,秉承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理念,坚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准则,把自身发展与国家建设结合起来,“先富起来”的活力定能汇聚起“带动后富”的动力,奔赴共同富裕的美好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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