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法治建设的材料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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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编制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认真按照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明确的任务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督导,多次在市政府办公室全体干部大会上强调,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法治思维,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真正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二是设置法治机构配齐配强人员。根据机构改革后人员变化较大的实际情况,及时对政策法规科人员进行调整,进一步明确法治机构工作职能,增配工作人员。 

(二)提高参谋辅政、以文辅政法治化水平。一是提高政府办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抓住“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配发各类学法资料,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全年共举办领导集体专题学法3次,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是强化学习提升,确保学习效果。将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重要内容,加大市政府办公室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和培训力度,邀请省政府办公厅、市委保密局的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题培训,加深法律印象,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各项参谋辅政、以文辅政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三)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条例要求,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题分类;组织召开了四平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升级任务培训会、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交流会;印发《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统一规范发布文件信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梳理、整理、公开工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的规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根据评估指标,对各地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推动出台《四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为细化、明确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操作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四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通过各地各部门上报和会商审核,筛选出了具有基础性、全局性5项决策事项为20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下发实施。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保障《宪法》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人民的广泛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进一步提升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多次向四平日报和“法治英雄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报送宣传材料,对纳入目录清单的项目,向社会公开承诺将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开展,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要求各承办单位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决策过程、审批过程、管理过程、执行过程全程记录,尤其在重大行政决策关键环节的记录上,以文字、音像等表现形式并通过书面资料、电子数据等载体进行固定和存档,实现重点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五)严格落实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四平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凡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均需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有件必审。对以市政府名义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均需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或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各项决策决议按法定程序办理。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加强与市人大人代选委和市政协提案委的沟通联系,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责任,限时办结,主动公开办理结果。2020年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14余件,政协提案198余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六)强化督查落实。围绕《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市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事项,各级领导批示事项,实行台帐管理,重点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污染防治、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走遍四平”发现问题等工作深入开展专项督查,每年平均下发督查通知300余份。实行“红绿灯”管理和“台账式”管理,坚持每月调度、每季度通报,对全市所辖县(市)区、42个部门进行监督考核和动态跟踪,全面促进政府各部门各项绩效指标的完成。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每天梳理群众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四平吧、四平新闻联播“随手拍”和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每天转办、每周核查、每月通报。全年共办理群众反映问题3115件,回复率100%,办结2755件,办结率88.44%。 

二、存在问题 

虽然市政府办公室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对相关法律制度学习不够,核心要义理解不深、不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能力不足。二是熟悉相关法律知识的人员不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的质量和成效。 

三、积极履行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全市依法治市工作部署和《市本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表任务分工清单》要求,市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对由市政府办牵头和配合的责任事项,逐项落实责任,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没有的责任事项进行了制定和补充,对正在实施的责任事项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办公室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把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落实,研究制定市政府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清单,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明确工作时限,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同时,把学法纳入办公室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四、下步工作打算 

2021年,市政府办公室将以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系统学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切实把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主动作为,努力提升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行政机制。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事项全部立卷归档。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督促落实。 

(三)进一步强化措施。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切实把法制政府建设的成效体现在办公室以文辅政、督查落实、综合协调、保障服务等具体工作中。简化工作程序,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市域治理等各项工作。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四平市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并省委:

2020年,四平市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营商环境建设持续发力,政府公信力大幅提升,行政立法成效显著,行政决策机制更加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纠纷化解机制逐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持续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部门及事项进入市政务大厅,除涉密、涉敏及场地因素不能进厅外,其他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涉及40个部门1448个业务办理事项全部进厅,进厅率100%。40个部门1433个业务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占进厅事项 98.96%。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确定保留20个部门167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持续打造“无证明城市”,全年办理“无证明”事项4万余件,减少群众跑动10 万次左右。省委书记景俊海对此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要求全省学习借鉴四平做法。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创新推出为企业服务“五零”新举措,推行延时、午时不间断及错时预约等服务举措,全面实行“好差评”。动态调整并发布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调整后,市本级保留35个部门2068项权力事项、770项政务服务事项。加强市场监管。推出临时不定向联合抽查和临时定向联合抽查两种方式,做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全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任务676项,其中跨部门任务2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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