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汇编(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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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汇编(9篇)

 

关于做好2022年“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交通局)

 

局属各单位,系统有关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旅游、探亲等客流出行需求旺盛,人员流动加大,交通运输繁忙,加之进入汛期时段,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为做好2022年“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便捷出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

从全国来看,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但依旧存在公路超限超载屡禁不止,道路运输事故仍然多发,隐患突出,亟待整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意识,采取强有力的应对措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行业监管落实防范措施

各单位要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在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强化年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全面推进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安全措施,加快两单两卡落地,持续提升行业安全生产和管理能力水平;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运用。公路管养领域要紧盯路网监测预警,研判路网通行状况,科学组织调度,强化保通保畅。要加强长陡下坡、长大桥隧、干线公路灾害易发路段安全管理,强化运行安全风险排查,及时消除滑坡、塌方、落石等各类公路安全隐患,确保路网安全稳定运行。道路运输领域要紧盯“两客一危”、城市公交、农村客运、旅游包车、普通货物运输安全,严格落实源头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客运、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超限超载、维保超期等违法行为。水上交通领域要紧盯“四类重点船舶”、客运码头和“两江游”等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旅客实名制等规定,严禁超载、冒险航行、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等行为,要督促乡镇政府认真落实渡船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要紧盯桥梁隧道施工、高空和临崖临水作业安全,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严格落实节假日安全防范措施,严防瓦斯爆炸、坍塌、冒顶、高处坠落等事故发生。要密切关注水文气象,严禁在极端恶劣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严防大风、暴雨、泥石流等带来的危害。

三、强化节日值守和应急准备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应急、气象、水利、规自等部门信息互通,强化雨情水情、地质灾害等预警预报;同时,要不断完善极端天气熔断工作机制,遇险情立刻采取熔断措施,杜绝冒险行为。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xx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救援准备,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应急救援队伍随时保持临战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灾害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区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重点企业: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群众出行和旅游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进入旺季,加之天气转暖,当前已进入汛期,泥石流、雷电、大风等自然灾害多发,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压紧压实责任,统筹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

各镇(街道)、县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及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节假日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落实责任。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针对本监管行业(领域)特点,指导、督促成员单位加强对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风险。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认真部署,对节假日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及早部署,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结合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特点,制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和管控措施,督促有关企业在节前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落实隐患整改,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在岗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全力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领域,切实加强安全风险防范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层层夯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五一”节日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县安委会《立即开展全县全领域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安全生产领域“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迎盛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及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要精心部署,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和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发现隐患,有针对性地落实防控措施,消除监管盲区,堵塞安全漏洞,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等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要针对五一假期和汛期这一特殊时段的安全生产特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严格落实节假日期间必须安排专人盯守,xx小时严密监控,确保企业安全稳定。严格落实政府及有关部门、尾矿库企业、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人的责任,加大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将尾矿库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尾矿库企业要认真落实尾矿库防度汛方案、抢险预案、人员撤离计划以及防汛措施,暴雨期间,增加巡查频次,及时发现潜在危险,保障信息畅通,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根据气温上升的特点,突出危险化学品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和专项检查,严防发生危化品爆炸、泄漏等事故发生。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安全检查,加强对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燃放环节安全监管,保持打非高压态势,严防非法违法行为发生。

(三)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要加大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风险管控,对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和桥梁、排洪涵洞,边坡等道路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消除隐患;要加强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农村低速载货车辆、重型货车、挂车、工程运输车、“两客一危”车辆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管控;加强路面、重要关口、重要时段的巡查管控,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行为处罚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要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非法载客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各类交通运输企业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态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

(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建筑工程、城镇燃气等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建设领域和城市燃气管网、燃气经营、使用、储存单位及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五)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消防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要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水平,针对当前气温逐渐升高、火灾易发的特点,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组织力量对商场、车站、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人口居住密集区,以及各类出租房等重点部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严厉查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严格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严防事故发生。

(六)工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排查治理高温熔融液态金属吊装运输、外围施工、有限空间管理、检修作业、动火作业等环节安全隐患,以煤气柜、煤气管道、监测监控、可靠切断、涉煤气危险作业等为重点,抓好煤气安全管理。

(七)旅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文化经营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文博场所和景区设施等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要进一步督促指导旅游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重点环节和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在“五一”假期前对旅游景区的安全生产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加强对旅游交通运载工具、游乐设施等高风险项目、环节的隐患排查整治,要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标志,完善预防措施,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加强监管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在党代会召开之前原则上不举行各类大型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召开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相关审批程序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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