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汇编(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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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汇编(2篇)

 

 


 

关于开展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xx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及xx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防范化解国有企业重大经营风险,为我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按照《关于开展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x纪发[2023]2号)文件精神,在全区国有企业中开展为期一年的“靠企吃企”专项治理,现结合xx区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xx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及xx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盯国有企业“靠企吃企”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xx市党委、政府关于防范金融风险和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行动与加强国资监管、深化国企改革、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防范企业债务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二、工作范围及内容

(一)工作范围。包括xx投资有限公司。

(二)工作内容。重点整治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财经纪律、违规发放薪酬、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或风险、工程建设领域腐败、侵吞国有资产、违规处置国有资产、产权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方面突出问题。

三、工作职责

(一)区属各国有企业是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按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报送自查自纠报告,根据自查自纠查找出的问题,分类梳理归纳,逐个分析研究,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

(二)区财政局负责督促检查xx市盛裕诚资本运营有限公司、xx市盛裕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家母公司专项治理工作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和推进工作不力的下发督办函,按照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三)区财政局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区属国有企业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问题,明确工作方向,推动工作有序开展。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有违规违纪违法及涉嫌腐败等问题的,及时将问题线索报送区纪委监委进行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2023年2月--2023年3月31日)

各区属国有企业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各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按照统一部署,对照以下十三个方面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于3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至区财政局。

1.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在开展信贷、担保等业务中为相关企业提供帮助,进行利益交换;

2.是否存在为亲友贷款、融资等提供便利或优惠条件,谋取私利;

3.是否存在企业员工勾结外部企业或人员,编造虚假手续骗取贷款或融资,给企业造成损失;

4.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在招录、聘用、提拔等人事工作中优亲厚友,裙带关系复杂;

5.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操控内部招标、采购,安排有利益关系的企业中标企业项目;

6.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靠企吃企,利用职权帮助亲戚、朋友的公司同本企业进行经济交往、合作,分包发包工程项目等谋取私利;

7.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或工作履职不力,个人独断乱投资、乱上项目,给企业造成损失,且背后涉嫌利益输送;

8.是否存在企业领导干部搞小圈子,任人唯亲,违规进行人事任用,在人事任用中进行利益互换,帮助其亲属、朋友、利益关系人的亲友在本企业或下属企业安排工作;

9.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收受礼金礼品,接受吃请和请吃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八条禁令等问题;

10.是否存在领导干部作风霸道,侵犯员工权益,违反生活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

11.是否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财务造假、违规使用或套用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12.是否存在一岗多人、机构臃肿、吃空饷等情况;

13.是否存在虚假合同、阴阳合同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法目的等情况。

(二)重点检查(2023年4月1日--2023年5月31日)

区财政局针对各企业自查自纠、信访举报等对国有企业“靠企吃企”情况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安排部署不到位、自查自纠不彻底、整改措施不具体的国有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三)问题整改(2023年3月31日--2023年10月31日)

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将问题整改贯穿专项治理始终,对于浮在面上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治;对于深层次问题,要深挖彻查,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严防表面整改和虚假整改。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自查中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从轻处理,对心存侥幸,对抗组织审查的,从严从重处理。

(四)问题线索查办(2023年3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加大问题线索交办力度,各区属国有企业应设立信访举报信箱及电话,针对反复举报、问题详实的,经综合研判后,及时向区财政局上报复核。

(五)建章立制(2023年9月1日--2023年11月30日)

区属国有企业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突出问题、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加快补齐制度建设短板。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边查边建”,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企业长效内部管控机制。

五、工作专班设置

成立由区财政局主导,国有企业主责的工作协调专班,定期调度通报、约谈问责,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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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区属国有企业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步骤,确保工作时效。进一步拓展线索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分别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及时受理来信来访。区属国有企业对专项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统筹安排,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区属国有企业应高度重视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专项治理工作,对于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并对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区财政局在履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致使国有资产流失、损害国有企业利益的,向xx区纪委监委移交相关问题线索,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关于深化整治“靠企吃企”问题工作方案

 

为深入落实中央企业深入整治“靠企吃企”问题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集团公司《关于深化整治“靠企吃企”问题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现就“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治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靠企吃企”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以深化整治“靠企吃企”问题为抓手,进一步解决境外腐败、利益输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等顽症,进一步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整治工作重点

(一)深化整治境外腐败问题工作重点

此项工作公司不涉及。

(二)深化整治利益输送问题工作重点

一是积极开展再梳理再排查。按照《关于开展境外腐败利益输送、设租寻租和化公为私问题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关于利益输送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内容要求,结合公司财务决算、财务检查等反映的有关情况,对照国资委和集团公司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利益输送问题再梳理再排查,坚决清理各类违规问题。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和接受集团检查。充分发挥监督工作合力,公司组织专项检查和接受集团公司专项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

三是持续夯实产权管理基础工作。按照国资委产权管理工作要求,立足企业实际,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着力提高产权登记及时性,实现工商信息与产权信息一致。进一步完善评估制度流程,按照“应评必评、应备必备、应进必进”原则指导企业开展相关业务,杜绝合规风险。

四是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外股权投资特别是参股投资管理,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继续督促各有关单位深刻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梳理排查本企业中是否存在共性问题提出有效举措,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三)深化整治设租寻租问题工作重点

按照前期公司《关于深化设租寻租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进行落实。

(四)深化整治化公为私问题工作重点

按照《关于印发<集团化公为私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从公司机关和三个二级单位2个层级4个方面开展化公为私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一是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三个二级单位负责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业务部门要全面再次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签订的所有合同。

二是公司纪委按照“应核尽核”的原则,实施穿透性排查,对收集的企业领导人员填报的《化公为私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表及承诺书》信息进行再排查再核实。

三是要畅通信访渠道,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化公为私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四是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纪委、经营、财务、法律等相关监督部门,梳理近期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判是否存在化公为私行为,深挖问题背后根源,查找隐形变异行为。

(五)深化整治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问题工作重点

一是确保按要求完成退出工作。对尚未完成退出工作的领导人员,公司党委将进一步加大督促督办力度,力争8月底前完成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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