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汇编(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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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汇编(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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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X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精神,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创新提升,推动区域经济整体好转和快速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长春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长办发〔2023〕9号)要求,结合XX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目标,以增强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出发点,进一步抓项目、强招商、优环境,着力打造营商环境“XX品牌”,倾力打造审批最简、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全市营商环境最优区,为加快XX首善之区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硬支撑和软实力。

二、主要任务

按照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工作部署,立足于长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4个建设工程方案要求,结合XX区工作实际,落实26项工作任务,构建“1+4+26”创新行动体系。“1”即制定实施本方案;“4”即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要素环境4个建设工程;“26”即制定26项具体创新工作举措。本方案既对照国家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又涵盖了4个建设工程未涉及的招商引资、服务企业等方面内容,并对我区营商环境年度创新重点工作进行了提炼。

(一)坚持原创改革创新

1.开展“电亮XX”行动。企业用户“一证办电”;试点实行新装客户“零证受理”,后续资料由客户经理在现场勘查环节上门收取;对重点项目实行“1+N”客户经理包保服务和“网格化”供电服务,全力打造办电服务新体验。(责任单位:供电中心;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2.推进纳税服务“智能应答、远程帮办”。全面推广“非接触式”办税,依托商圈及街道税务交互终端设备、税e办、吉税办等服务平台开展税费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1+N+M有问必答”“车·房e税通”“两重平台”“专精特新平台”“税商联动平台”等平台智能应答水平,全天候响应纳税人缴费人咨询辅导服务需求,实现“秒问秒答”;打造纳税服务“远程帮办中心”,建立市区两级远程帮办服务团队,全程“一对一”指导纳税人网上办税,推动实现办税“云”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3.建立“涉税(费)业务回访”制度。秉承“纳税人利益无小事”的服务理念,以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利用“税e办  1+N+M”热线咨询电话每日随机抽取一定体量的纳税人进行电话回访,及时了解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理业务过程中的切身感受,实时掌握办理过程中的梗阻点,让常态化电话小回访推动税收营商环境大提升。(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4.推行税务行政处罚“全程网办”。统一自由裁量标准、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将税务行政处罚纳入电子税务局,实现税务行政处罚线上办理,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长,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推行税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含不予处罚)全流程网上办理,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确认处罚、申请复议、缴纳罚款,防止基层税务执法领域“微腐败”发生。(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5.促进招商引资提质增效。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从加快“四新”经济发展、鼓励消费形式创新、支持特色商业集聚、支持新兴业态进驻、鼓励市场主体扩容、壮大楼宇经济总量、大力开展中介招商、吸引高端人才集聚等方面优化政策环境,给予企业运营补贴、房屋补贴、品牌补贴、中介补贴,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二)坚持对标融合创新

6.推动市场主体“宽进快出”。深化简易登记注销改革,扩大“证照一码通”改革覆盖范围,推动市场主体涉企经营审批事项与营业执照同步办理,提高市场主体准入效率,办理事项扩展至35项,市场主体覆盖率达40%以上;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登记流程,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将注销适用范围扩大至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将注销公告时间由45日压缩至20日。〔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分局;配合单位(部门):区政数局、区税务局、公安分局、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7.推行出让土地“一步走”。支持工业企业主动选择适宜的用地方式,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作价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在确保土地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允许将产业类型、生产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准入要求纳入供地条件,推进工业用地带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责任部门:规自分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8.加快建设“长春人才创新港”。组织开展在线人才资源智能匹配,举办揽才系列活动,依据企业人才需求组织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优化人才评价服务体系,开展企业“双贯通”人才评价,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鼓励专业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责任部门:区人社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9.构建人力资源“磁力场”。实施“百万大学生留长工程”“安心就业十大行动计划”;实施急需紧缺人才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专项职业培训计划,针对汽车制造、机械加工、生物制药、冰雪文化旅游等行业,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项目制就业技能培训;打造覆盖全区的灵活就业人员用工服务平台,构建区、街(镇)和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来XX创业就业,开发城镇就业岗位10000个,城镇新增就业9000人。(责任部门:区人社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0.实施“海外赤子”服务计划。发挥留学人才智力技术优势,通过采取技术服务、项目洽谈、合作研究、培训指导、学术交流等方式,推动回国人员、外籍人员来长创新创业,促进人才、技术成果、项目、资金交流对接。(责任部门:区人社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1.推行科技攻关重大项目“揭榜挂帅”。组织科技企业申报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积极开展指导培训,帮助科技企业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进企业科研项目及创新转化能力优化提高。(责任部门:区科技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12.推行税费“一次快办”服务。推行税费事项“首问首办”,实现“一局、一厅、一所、一窗”一站式办结,“进一家门、办多家事”;压缩办税时限,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土地增值税优惠核准、B级以上纳税人单笔额度在5万元以下的退税(不包含留抵退税)等11项业务10-30分钟办结;精简申报资料,申请人不再提交企业身份信息、账号开立、董事会决议以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等申报材料。(责任部门:区税务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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