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推进正风肃纪工作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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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推进正风肃纪工作的情况报告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出台以来,我县结合实际,及时贯彻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四风”问题,并把正风肃纪贯穿于工作全过程。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十项规定”方面:

(一)抓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门就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及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七项规定”进行专题传达学习。各级各部门也及时召开党组(党委)会、干部职工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讲话和批示等。通过多形式学习上级规定精神,切实把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上来。

(二)抓宣传,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县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大力开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宣传工作的通知》,县政务网、X新闻网、《今日X》设置醒目的关于“八项规定”的宣传主题,县电视台在作系列深度报道的同时,播出公益广告,滚动播出廉政文字提醒,加大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奢侈浪费的宣传报道力度。在县级部门、各场镇聚居区悬挂宣传标语,各公路沿线制作固定宣传标语,各政府机关和场镇繁华地带制作宣传橱窗或板报。利用城区LED广告平台、农村LED气象预报显示器和单位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八项规定”相关内容,增大社会宣传覆盖面。同时注重关键时段提醒。第一,主要领导大会提醒。县委书记在县委全会、县纪委全会上对落实“八项规定”多次进行强调,语重心长警示提醒“一把手”。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在组织召开各种会议和下基层调研时也多次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第二,关键节点短信提醒。县纪委在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前夕,编制廉政短信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20余次累计达2000余条次,频发提醒短信,将党员干部的手机变成随身携带的“小警钟”。第三,领导干部任前谈话提醒。县委书记、县纪委领导坚持对提拔交流的领导干部作廉政谈话,提醒务必严格遵守规定。第四,手机报提醒。县纪委组织人员编写“八项规定顺口溜”。县委宣传部通过手机报向全县党员干部发“八项规定顺口溜”、查处的违纪典型案例等信息,提醒大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三)抓督查,确保落实到位。一是建立机构明确责任。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目标督查办、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为成员的县“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设立举报电话X,县纪委派专人负责受理举报电话。二是加强日常监督。县纪委监察局牵头,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县级部门抽调人员,采取重点检查、临时抽查与常态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对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进行经常化、密集型明察暗访。深入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公务接待及公款送节礼、公款购买贺年卡、会所歪风等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党员干部是否存在收送土特产、公款购买月饼、贺年卡等送节礼、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高消费娱乐、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已抽调人员200余人次,开展集中检查和明察暗访20余次,检查234个镇乡和部门(单位)、抽查餐饮娱乐场所近20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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