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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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报告   2019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的检察工作总基调,按照新区分院“四抓四促”工作安排和年初院党组提出“以抓党建统领全院各项工作,紧紧围绕雄XX区规划建设和全县发展大局,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在内设机构改革的推动下,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推进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从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履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事项报告四方面进行如下汇报: 一、多措并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思想教育,注重网络宣传与舆情监管,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 一 ) 强化组织领导 , 始终握紧意识形态主导权 。党组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和雄XX区党工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主体责任,确定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的意识形态工作。确定党组每年不少于 2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定期研判、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始终牢牢握紧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 二 ) 强化思想教育 , 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把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依托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切实抓好队伍思想政治教育。 ( 三 ) 强化阵地建设 , 始终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加强“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积极宣传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的务实举措、特色亮点和显著成效,大力展示检察队伍新风貌。同时,严肃检察新闻宣传纪律,注重网络宣传与舆情监管,成立涉法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小组,确定 2 名干警为核心网评员,明确 1 名精干力量为网络监测员,负责宣传检察动态,监控和引导涉检舆情,严格履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时掌握、反馈、处理涉检舆情。 ( 四 ) 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执纪监督问责。 1、认真组织学习高检院《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试行)》,从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重大意义、问责原则、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等方面进行贯彻落实,特别是针对应当予以问责的十种情形,进行学习和对照检查,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支部党建工作重要内容进行考核,使任务明确、责任明晰,不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审议制度,每月报送班子集体和成员主体责任履责表。形成与纪委的联络沟通机制,建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上报及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上报备案制度。 二、工作履职情况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工作 。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员额检察官均在一线业务岗位办案,推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分案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谁入额谁办案,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总要求。牢固树立案件质量生命线意识,认真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完善“月自查、季评查、每案必查”的工作模式。2019年以来,刑检部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 192 件 214人,批准逮捕案件 179 件 209 人,不捕案件 11 件 11 人,审查起诉案件 302 件 364 人,提起公诉案件 296 件 391 人,不起诉案件8 件 8 人,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 144 件 144 人。我院共受理审查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案件 7 件 25 人,批准逮捕恶势力犯罪案件7 件 25 人;受理审查批准逮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1 件 9人,批准逮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1 件 9 人;受理审查起诉恶势力犯罪案件 6 件 29 人,提起公诉 6 件 29 人;受理审查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1 件 51 人,该案现已提起公诉;向县扫黑办移送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4 件;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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