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我区律师党建工作的实践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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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我区律师党建工作的实践和思考   律师作为新社会组织的重要力量,在加强社会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区司法局积极探索适合律师行业特点的党建工作新模式,推进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不断谋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新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律师职业的特点、律师机构的性质和律师群体的特殊性,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党建工作,是我们一直在探索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我区律师队伍及律师党建基本情况   近3年来,我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队伍发展迅猛,每年新增律所3所,新增律师20%。目前,共有20家区直属律师事务所(不含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140名。其中社会律师136人,公职律师2人,法律援助律师2人。党员律师28名,占律师总人数20%。党员律师中,党员社会专职律师24名,其党员组织关系均在律协XXX区联合党支部,支部书记由区司法局律管科主任兼任,隶属于市律协党委,区司法局党总支负责联系指导,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步入正轨。   一是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初步实现了对律师事务所的全覆盖。全区24名律师事务所党员全部纳入联合支部,即律师事务所里只要有一名党员,就有相应的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管理,没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由司法局总支委员担任党建工作指导员,律师党建工作基本实现了和律师事务所的同步发展。   二是律师事务所党建队伍建设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近年来,随着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和律师党建工作的加强,党员律师队伍也在不断的发展。我区目前党员社会专职律师24名,占社会专职执业律师的17.65%。同时,随着品牌竞争,各律师事务所也逐步重视党建工作,律师中要求入党的不断增多。   三是党员律师教育管理工作有所加强。在市律协党委的领导下,律协党委XXX联合支部通过组织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的灵活学习方式,确保了律师党员教育学习的日常化;在党员的管理上,要求党员律师工作变动时,行政关系和组织关系必须同步接转,避免党员律师的脱管。   四是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先后组建了以党员律师为主体的12348法律服务队、名优律师团、党员律师志愿者服务队等,组织党员律师进园区、进企业、进乡村,为企业进行法律会诊,开展扶贫项目法律体检等活动,防范法律风险,提出法律意见书。积极选派律师担任政府、部门、重大项目法律顾问。律师党员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良好作用,在业务开拓、参政议政、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等工作中积极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彰显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律师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律师党组织作用发挥受到制约。律师党员分散在各律所,管理状态较为松散,党组织在参与律师事务所重大问题的决策、进行组织动员等方面难以得到充分发挥。部分律师事务所由于主任不是党员,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党组织难以融入律师事务所主体工作,无法发挥对律师行业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二是组织活动常态化不够。我区律师联合党支部隶属市律协党委,区司法局总支仅负责联系,且由于律师职业独立性、分散性、流动性较强,导致了一些律所律师党员组织生活时间不能充分保证、人员不能全员到位、党组织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加之组织活动内容枯燥、形式单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律师党员参加活动的积极性,难以真正调动和吸引党员律师参与其中。   三是律师党员作用发挥不够理想。个别党员党性意识弱、党性观念淡薄,对自身要求放松;有的不重视政治学习,在工作中急功近利;有的党员律师认为,律师整天忙于生计,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思去参加党的活动,加上党建是务虚的工作,搞与不搞对业务发展影响不大。 另外,经费问题,也是困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一个现实问题。   四是新党员发展工作缓慢。律师行业作为新社会组织、吸纳了大量高素质的年青人就业,但我区律师行业发展党员的力度明显不够。近年来,有很多律师提出入党申请,但因我区律师联合支部目前隶属市律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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