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践与思考

|   
司法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践与思考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旗帜鲜明地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对新时期全党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深刻认识,又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更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大战略举措。党组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败。   一、区司法局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责任意识得到了明显提高。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党组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总体要求,通过认真学习、集中讨论、专题研究等形式,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定位,提高了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了“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均在4次以上,集中学习活动均在5次以上,基本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组织领导得到了明显加强。为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组织者、领导者、执行者的角色,制定了《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清单》、《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基本构建起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呈现出了领导抓,抓领导,具体抓,抓具体的工作局面。   (三)责任目标得到了明显强化。局党组按照落实主体责任的新要求,在明确主体责任总体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将主体责任内容具体化,实行清单化管理,使主体责任目标体系更趋完善,使每项工作既有责任领导又有具体责任人,确保了工作落实。   (四)工作力度得到了明显加大。一是抓制度促规范。根据中央和地方各级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相继完善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机关管理制度,完善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促进了机关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抓宣教促廉洁。今年以来,局党组将宣传教育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以案说纪、上党课、廉政法规知识测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强化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集体观看《作风建设在路上》电教片4次,参加廉政知识测试100余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汇聚成了一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正能量。三是抓督查促效能。党组将监督检查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摆正位置,转换角色,加大督查力度,提升了机关服务效能。今年以来,多次组织局纪检组成员去各明察暗访,查看在岗在位情况,主要负责人亲自集中约谈不遵守工作纪律的机关干部职工。四是抓考核促落实。局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制定了绩效考核方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为年终综合目标考评的重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   (五)机关风气得到了明显好转。好作风是抓出来的。随着作风建设的持续推进、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等活动的深入开展及主体责任的不断强化,纯洁了队伍,净化了风气,改进了作风,优化了环境,提升了服务,促进了发展,产生了“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的良好效果。   二、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虽然党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取到了明显成效,但工作推进不平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矛盾,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观念转变滞后。认识是行动的先导。认识错位,落实必然走样。党组在一定程度上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还不足,重视还不够,有的工作只注重开会、发文和签责任状,依然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安排轻落实,重业务轻党风等“三轻三重”现象;有的党员干部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局党组的事情、是分管领导的事,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有的认为自身业务单一,既无权力又无人手,没有必要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从而放松甚至忽视了主体责任的落实;有的认为


部分预览阅读已结束,您可以加入VIP免费下载本篇文档
开通【VIP会员】免费下载
立即赞助VIP
赞助会员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