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委政法委调研组座谈会的发言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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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委政法委调研组座谈会的发言提纲   一、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我们***法院这次司法改革得到了***市委和政法委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帮助我们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司法改革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我们的改革工作也得到了其他部门的大力支持,市人大秘书长、政法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亲自为我们担任员额法官面试考官。 我院实有干警83人,其中具有法官资格68人、法警5人、法官助理10人。人员分类管理后员额法官34人(其中院领导3人,其他法官31人),占政法专项编制人员35.4%;审判辅助人员36人(其中法官助理31人,司法警察5人),占政法专项编制人员数37.5%;司法行政人员13人,占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4%。组成合议庭13个,3名院领导已经全部编入合议庭。 1、我院员额法官选任实现了等额选任。根据省院改革方案,我院班子成员现有7人,可以有4人进入法官员额,考虑到院领导办案数量远远低于审判业务部门法官的实际,院领导带头发扬风格,最终经院党组讨论决定班子成员进入员额3人,为一线法官增加员额1个。由于员额限制,我们对年龄大的老庭长、老审判员和没有太多审判经验的年轻助审员提前做了思想工作,通过思想工作他们自愿不进入员额,确保年富力强、业务精湛、清正廉洁的法官进入员额,我们这样做主要是为了保证审判队伍要稳定、案件质量不下降。 2、保证审判、执行工作不受影响。我院在员额选任过程中坚持“以老带新”原则,没有搞“一刀切”,针对审判业务实际,有两名老审判员自己不想进入员额想退下来歇歇,但是他俩下来又会影响到审判工作的开展,这两名老审判员最终又被我们党组做思想工作进入员额,起到“传帮带”作用。近两年我们新任的年轻法官仅6人,呈现后续力量断档,有些接续不上,经验丰富的老法官传帮带年轻法官以弥补其审判经验的不足,这也为员额制动态管理留下了空间。我们员额法官选任基本保持了原有审判队伍框架,没有出现某个部门法官全未进入员额的情况,保证的审判、执行工作的稳定,尤其是人民法庭,要承担立案、审判、执行、送达等全部工作,五个法庭中两个法庭各配备了三名员额法官,三个法庭各配备了两名员额法官,只有一名年初刚任命的助审员未进入员额。改革前我院46名法官工作在审判一线,改革后31名法官从事审判一线工作,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根据这次改革要求,我院19名未进入员额老法官转岗法官助理工作,未入额的老法官普遍是员额法官“入门老师”,员额法官在心理上不好意思支配“入门老师”们从事助理工作,这样就无形中进一步增加了员额法官办案压力。并且老法官在精力上、体力上、电脑操作上远远不如年轻干警,为了保证审判工作顺利进行,我院已经陆续招聘速录员17名缓解工作压力。 3、责任意识明显提升。新的审判组织已于12月1日起试运行,院、庭长不再对未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进行签发,审委会仅讨论重大、疑难、复杂和对法律适用有较大分岐意见的案件,不再讨论个案,审判人员要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员额法官以前在案件的处理、裁判文书的制作中有一定的惰性和依赖心理,总是希望庭长、院长这些经验丰富的人能够把把关,现在不得不“丢掉拐杖、挑起担子”,审理案件考虑更周全、更谨慎了。现在员额法官都感到工作量更大了,身上的责任更重了,为了保证案件质量,不被追究责任,他们在审判工作中天天加班加点,积极查找法律法规,分析法条含义,网上查找相关判例,确保了案件质量。 我院司法改革工作在省法院统一部署下,在市委、政法委强力支持下,在全院干警理解和支持下,确保了思想稳定、人心不乱、作风不散、工作不断,实现审判执行工作与司法改革两不误、两促进。 二、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根据省委政法委统一部署,我院在2015年开展了为期七个月的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着力解决了在立案、审判、执行、鉴定、评估、拍卖、涉诉信访、司法礼仪、队伍建设和综合保障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修改管理制度12项,从明确司法岗位和司法主体职责入手,分岗、分级、分层设定司法职责、权限和责任,使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规范有序,要狠抓制度的落实,有跟踪、有检查、有考核,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开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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