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在滕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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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滕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滕州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20年1月4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滕州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市法院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公平正义目标,认真履行司法职责,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年内,审判执行各类案件17136件(新收15257件,旧存1879件),审执结15766件,同比分别上升20.23%、25.25%,结案率92.01%,结收比103.34%,同比分别上升5.01、4.14个百分点。
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审结刑事犯罪案件1065件,判处罪犯1442人, 同比分别上升25%和27.5%。依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被告人鲁开峦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重大责任事故、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犯罪401件;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148件,审结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41件;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案件28件,审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7件,追缴违法所得3.6亿元。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0件,原枣庄市山亭区西集镇党委书记唐永平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0件,判处罪犯56人,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7人。加大财产刑、资格刑运用力度,对5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27.9万元,判处罚金246.5万元,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以朱彦彬、金富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以来,多次在枣庄市市中区等地实施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严重破坏了市中区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各涉黑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刑事审判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主动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司法保障服务职能,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切实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审结买卖、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1386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促进市场要素有序快速流转。审结金融借款、保险合同等案件497件,依法支持金融创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股权转让、关联交易等公司类诉讼案件20件,依法规范公司行为,促进公司治理。对涉诉民营企业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快审快执,审结涉民营企业案件1363件,结案标的额7.4亿元。通过依法审理、公开审判,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审结执行转破产案件8件,审慎稳妥审理鲁南大酒店破产案件,监督指导管理人为近300名企业职工缴纳失业保险金,稳定职工情绪,努力实现破产无震荡。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制裁乱垦滥伐、破坏耕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审理环境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理的某印刷厂与某家居饰品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入选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三)积极助推依法行政。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39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6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深入推进行政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改革,畅通行政诉讼渠道,切实解决行政案件“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入选“山东省十大法治事件”。设立行政诉讼审前和解中心,与政府法制部门共同组建和解队伍,实现行政争议调解关口前移,审前和解行政争议73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强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120余人次。行政审判庭在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做了典型经验介绍。
二、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审结民事案件9274件,同比上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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