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供销合作组织参与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养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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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供销合作组织参与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养情况调研报告
江西省是农业大省,全省耕地面积4391万亩,是优质粮和优质农产品供应大省,也是我国第三大大米主产省。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农村社会经济结构的变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农业发展方式、生产结构、经营方式均发生重大变化。“十三五”期间,我省土地流转速度明显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适度规模经营已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新趋势。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逐步参与和主导了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养,并对传统的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维养模式转变产生了积极影响。
为落实罗小云副省长“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供销合作组织培育成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养主体”的指示精神,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社组成联合调研组,选择全省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供销合作组织参与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养情况专题调研,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供销合作组织运行经营情况,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维养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了解。
一、调研认识
(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供销社参与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养是新发展趋势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供销社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我国农业经营模式逐步由家庭联承包责任制转变为更专业化、集约化、市场化、规模化的新型农业经营方式,以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成为了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的桥梁和纽带。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我省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共有870余家,家庭农场数量3.9万家,农民合作社7万余家,供销合作基层社近1700个。
2.新的农业经营方式对供用水需求和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提高经济效益,解除水对农业发展的瓶颈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大量推广应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对科学用水、精准灌溉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传统的村组集中放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运行养护方式存在管理粗放、效率低下等问题,已经无法满足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经营方式的用水管理需求。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迫切需要创新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养机制,将供用水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提供持续、高效的用水保障,更好地为新型经营方式服务。安义县的南昌菜园蔬菜基地有3000余亩,是南昌市著名的“菜园子”之一。2019年夏季,蔬菜基地遭遇严重旱情,灌溉渠系破损、淤塞,没有及时得到维养,需水时无法正常灌溉,导致300余亩绝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严重影响了菜园对村组管水的信任。
3.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养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相互促进。土地通过流转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后,部分原先为多户提供排涝抗旱的农田水利工程变为某一个或几个大户服务,其管理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土地流转比较效益增加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有一定的财力投入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进而提高了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养成效。同时,农田水利运行维养得好、水路通畅的地区,更能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的多元化需求,农业产出效率更高,客观上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峡江县南下村“田间专家”石玉莲是一位有8年种植水稻经验的种粮大户,承包土地近600余亩,她承包土地首要考虑水,离水源近、渠道完整、集中连片的土地是其首选目标,承包下来第一步就是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疏渠清沟,修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保障用水需求。
(二)新型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养模式
各地结合新型农业经营方式,因地制宜探索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多元化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养模式:
1.安义绿能经验
在“土地托管”这种新型土地经营管理模式的基础上,由政府牵头,将农田水利设施与托管的土地一同打包转交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和运维。“水”土托管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农田水利设施维养完善后带来的收益,政府支付托管主体相关费用,最终实现互利共赢的局面。
安义县的绿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下有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7个家庭农场,在不流转土地的前提下,与安义、奉新、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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