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2022年特色工作总结及2023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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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中共**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委巡察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稳步推进区委巡察工作全覆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特色亮点工作

(一)坚持“精准定位”,科学部署区委巡察工作。一是强化规划引领。主动对标对表中央关于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要求,系统谋划**区十四五区委巡察工作 “时间表”和“路线图”,研究制定《九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细化明确了十四五期间任务目标和方式方法,科学谋划**个村(社区)全覆盖进度安排,确保高质量推进届内巡察工作。二是突出监督重点。按照巡察工作五年规划要求和区委部署,2022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确定**个单位党组(党委)为巡察对象,分两轮进行实施,巡察重点紧紧围绕“三个聚焦”监督内容及区委关注重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职责履行、营造“三个环境”、纠治“四风”等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开展政治监督。三是紧盯政治生态。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责职能,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精准分析研判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重点对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等情况以及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维护政治生态表现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巡察了解,第一轮巡察形成政治生态“画像”报告**个,提出意见建议**条。

(二)坚持“多措并举”,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一是全面深化政治巡察。启动九届区委第一轮巡察,组建4个巡察组,对区档案馆、区经信局等10个区直单位进行巡察,通过巡察发现问题**个,移交问题线索**个。启动九届区委第二轮巡察,对4个区直单位、2个乡镇街道及所辖**个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目前已完成巡察驻点工作。二是狠抓重点问题办理。创新建立“书记点人点事”事项办理机制,*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向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移交区委书记点出的涉及**个被巡察党组织共21项具体事项,完成办理**个,建立制度2个,追回资金**万元,追责问责**人。三是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全面完成*届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率达99.7%。**月份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对九届一轮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督办。配合区委办、区政府办督办4个责任单位完成市级涉粮反馈的**个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十一届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的**个方面**个问题整改工作。

(三)坚持“协同发力”,全面提升巡察监督水平。一方面,与日常监督同向发力。创新建立“巡前、巡中、巡后”部门协作机制,巡察前,将***、区重点产业服务中心(区优化办)、乡村振兴局等9个单位一并纳入巡前协作范围,两轮巡察向相关职能部门收集到本年度16个被巡察对象有关7个方面共**条相关信息;巡察中,向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医保局等7个相关单位发工作协助函,及时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进行深挖核实;巡察后,将巡察反馈意见抄送纪委监委、组织部门,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并为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内容提供参照和依据。另一方面,与职能监督同步推进。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主动贯通和带动各类监督,积极构建职能监督贯通协同的监督体系,实现监督信息互通、协同互联、优势互补。在常规巡察中,与区审计局、区保密局紧密协作,确保政治监督与部门监督同步同向发力,第一轮巡察共发现保密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个,审计指出整改不力问题*个。在整改督办中,结合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制定《**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责任清单》,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监督责任、有关职能部门成果运用责任、巡察机构统筹督促责任,推动合力抓好整改和成果运用。

(四)坚持“严字当头”,狠抓巡察队伍自身建设。一是严格巡察纪律。修订完善了《巡察报告问题底稿管理办法》《**区委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意见》等制度,新增了《**区委巡察机构关于进一步规范抽调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提示》等5项工作制度和7个参考模板,有力提升巡察工作政治性和纪律性。二是严格工作流程。完善巡察工作手册,新增《建立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画像和评价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区委巡察工作流程图》等*项指导性工作意见,围绕巡察操作实践,对*项重点工作环节的流程、模板、表格等内容进行了更新调整和补充完善。夯实巡察工作基础,对《**巡察工作政策依据汇编》进行了全面梳理和完善,形成**页的“工具书”印发各巡察组,内容涵盖3大类别1*个目录*项政策、制度、规定等,为巡察组快速找准切入点、确定突破口提供了精准导航。三是严格考评制度。实行“办组双重监管”模式,以巡察组为单位成立了*个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对巡察组成员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两轮巡察工作未发生巡察事故及巡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巡察驻点结束后,及时函请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干部巡察期间“是否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进行测评。巡察工作全面完成后,区委巡察组组长根据本组抽调干部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作风和执行纪律等情况,实事求是地出具个人鉴定材料,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纳入巡察干部人才库个人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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