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玉明同志在物业管理“两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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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玉明同志在物业管理“两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9年10月11日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这次物业“两条例”执法检查,是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报经市委同意组织开展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执法检查,深入了解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查找不足,提出整改的意见建议,促进“两条例”更好地实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舒适的生活环境。我们利用昨天和今天上午的时间,先后到牡丹区、开发区、曹县、单县、成武县和定陶区,实地查看了部分现场,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这次执法检查恰逢其时,我们当前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主要目标是检视问题、整改落实,通过执法检查发现“两条例”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恰恰是政府及有关部门需要整改的。刚才,结合前期调研和实地察看情况,就“两条例”贯彻实施中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询问,通过询问探讨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执法检查组五位同志作了发言,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希望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抓好办理落实。下面,结合这次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的情况,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关于这次物业管理“两条例”执法检查的基本考虑 物业管理事关千家万户,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是城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群众居住条件的不断改善,人民对于物业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物业管理已成为承载群众各种利益需求的重要载体、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基本民生问题。贯彻实施好“两条例”,扎实做好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助于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有助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和谐社会建设,有助于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助推“双城同创”工作,是各级政府落实市委决策部署、践行执政为民理念的职责所在,也是人大依法履职、加强监督的重点关切领域。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在征求监督议题时,物业管理成为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所以,我们遵循“五同”工作理念,把物业管理“两条例”列为了今年的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一)这是改善人居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标准越来越高、领域越来越宽。物业管理作为现代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单元,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紧密相关、息息相通,在便利居民日常生活、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对更高生活质量追求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必须增强宗旨意识,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把物业管理“两条例”的贯彻实施牢牢抓在手上,通过依法推进物业管理,进一步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推动更多群众享受更优质的物业服务,共享城市建设发展文明成果。 (二)这是加强社会治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物业管理工作作为最基本的民生工程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关注和社会的重视。因管理不善所带来的社会矛盾,一旦处理不好,将直接导致社会的不稳定。物业管理已成为各地方政府加强社会治理、推进社区建设、打通落实政策“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通过开展执法检查,深入推进“两条例”的贯彻实施,必将对依法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物业管理中的职责,进一步完善业主自治管理制度,推进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诸多方面发挥出积极作用。 (三)这是解决矛盾问题,加快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由于我市物业管理起步晚、基础差、专业人员缺乏,再加上近几年棚户区改造力度持续加大,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物业管理发展滞后与现实需要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物业管理水平与人民群众期盼之间的差距更加明显。“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为有效解决我市物业管理水平低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依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市成功做法的基础上,经广泛调研、充分论证、多次审议修改完善,报省人大批准,于去年5月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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