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润盛副秘书长在《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学习贯彻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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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润盛副秘书长在《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学习贯彻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领导同志本人审定) 谢润盛副秘书长受樊金龙常务副省长委托,在《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学习贯彻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条例》重要意义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粮食问题,深刻指出“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课题”,最近又就全国春季生产作出“越是面对风险挑战,越要稳住农业,越要确保粮食和重要副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省政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吴政隆省长在省政府常务会和省长办公会上多次讲到“米袋子”省长负责制,樊金龙常务副省长经常召集专题研究,我省出台系列政策举措,不但推动实现全省粮食供需总量平衡,还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江苏应有的贡献。我省《条例》的颁布实施,非常及时、非常必要,有3条比较鲜明的意义。 其一,为确保我省粮食安全大前提提供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悠悠万事,吃饭为大”“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作为有八千多万人口的大省江苏,粮食安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前提。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具体到粮食领域,就是要处理好粮食“质”与“量”、“放”与“收”等关系。《条例》结合江苏省情,从法律层面明确各级政府的粮食安全责任,把粮食“产收储加销”全链条各环节的职责压得更严实了;在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市场供给、落实储备应急等方面作出规制,把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四梁八柱构建得更坚实了。 其二,为实施乡村振兴大战略提供有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条例》专设粮食产业发展章节,对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畅通供应链作出比较好的制度安排,既是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也是推动我省从产粮大省、流通大省向产业强省转变的需要,包含不少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务实举措,政策含金量很高。 其三,为做好粮食流通治理大课题提供有效手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将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粮食流通工作,切口虽小,意义重大,直接关乎民生、关乎大局。《条例》融合了粮食流通形势变化和治理实践需要,从流通环节对生产和消费环节的引导入手,着力完善部门协同治理,着力解决从田垄到餐桌流通链问题,着力提高“放”的信度、“管”的效度、“服”的精准度,不断促进粮食市场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推动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利益联结和格局重塑。是一部体现了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统一的法律条文。    二、把握重点,全力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带领各部门,就《条例》的出台深入一线调研,广泛倾听,广泛商量,百易其稿,可谓字字含金。《条例》作出很多很好的法律安排,各有关部门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在要求,全面落实各项规定,重点把握以下4点。 (一)坚持好依法治理与改革创新。法治,优化发展环境,改革,释放市场活力。依法治理与改革创新并行不悖、相互促进,都是为了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条例》是在全国粮食主产省成功实施的第一部地方性粮食流通法规,是江苏为全国发展进行有益探索。各地各部门既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依法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体系、维护粮食流通秩序,又要善于激活基层首创精神,大胆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模式、提高科学治理能力。 (二)落实好统筹推进与因地制宜。从全省大局看,我省粮情特点是产销并存,而粮食安全保障是产、销区同责。各地要在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基础上,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产区要稳定粮食生产,突出粮食收购保障、产后服务、产业兴农等重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让粮食卖个好价钱;销区要稳定粮食自给率,突出储备应急、市场规范、质量监管等重点,既确保供给有效、市场稳定,又确保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三)处理好当前保供与长远保障。粮食安全是个永恒的话题。从长远看,我国及我省粮食供给仍是紧平衡状态,不能因为目前粮食供给相对充裕就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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