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胜:在全省林业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情况通报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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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胜:在全省林业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情况通报会上的讲话 2019-12-13 在全省林业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情况通报会上的讲话 演讲人 / 李永胜 浙江省林业局副局长 2019年11月22日 同志们: 2019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和林业职能定位调整后的第一年。全省林业资金稽查、绩效评价、林业贷款贴息和储备林项目管理等各项工作,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和浙江大花园建设,服务大局、服务林农,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监督机制,为加快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和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林业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情况通报会,目的就是为了总结回顾近年来林业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针对今年稽查和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要求,全面加强林业资金的监管,确保合规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我省的林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前面衢江区、长兴县、龙泉市和钱江源国家公园分别介绍了各自在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的做法、经验,都非常值得各地认真学习和借鉴。规财处和资金中心也分别就2019年林业资金绩效评价和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着重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建议或工作要求,我都赞同,希望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整改落实。下面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近年来全省林业资金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林业资金持续增长,建设成效日益显现。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林业建设资金大幅增长。2018年全省落实中央和省级林业建设资金26.87亿元,较上年增长7.2%,为全省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一是惠民利民,持续加大生态补偿资金支持力度。公益林最低补偿标准已从2004年初期的8元/亩提高到目前的31元/亩,其中源头县及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最低补偿标准提高到40元/亩,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的集体林租赁价已达48.4元/亩。目前补偿资金直接惠及林农330万户1300余万人。二是突出重点,全力保障高水平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积极统筹资金,全力保障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整合中央和省级财政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资金9750万元,以及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1.5亿元,高标准支持以珍贵彩色森林为重点的生态建设,集中财力保障“一村万树”千村示范万村推进行动、“新植1亿株珍贵树”百万亩基地营造行动。三是创新完善,保障以林业产业类竞争性项目为重点的投入。继续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支持现代林业经济示范县、森林小镇、林下经济示范区、森林人家、森林公园提升、森林古道修复等重大重点产业类任务建设,共安排产业类建设项目13个,涉及资金4800万元。四是强基固本,进一步加强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加大我省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向国家林草局争取杭州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国家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项目、林产品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建设项目、大盘山、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浙江省航空护林站建设项目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二)资金监管持续发力,扩面提质不断推进。通过采取绩效评价、稽查等途径,进一步加大对林业资金监管的力度。2019年,一是对富阳等24个县(市、区)2016-2018年度省级以上公益林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15-2017年度清凉峰等7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稽查,涉及资金15.46亿元,其中省以上资金12.97亿元;二是对2017-2018年度造林、林木良种培育、林业贷款贴息和森林抚育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对余杭区等32个县(市、区)开展重点抽查,涉及资金2.68亿元;三是对2018年度省林业发展和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工作,共涉及73个县(市、区)、4.63亿元省财政补助资金;四是完成2018年度中央财政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共涉及65个县(市、区)、2.16亿元中央财政资金,并接受财政部和国家林草局组织的第三方复评工作。可以说,我省林业资金稽查和绩效管理工作已经贯穿财政资金的拨付、使用、监管全过程,覆盖所有林业建设环节和建设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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