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乡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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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乡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8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中秋”“国庆”佳节,根据中央、省、黄山市关于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现就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处于繁忙时期,同时天干物燥,气温下降,刮风下雨等不确定气候增多,不安全因素增加,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增大。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对于实现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良好收官至关重要。各村、乡属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促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村、本单位安全平稳有序;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突出、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地方、单位、场所,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中秋”“国庆”两节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永强(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方卫平(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裴旭斌(人大主席)
康明辉(党委副书记)
许进良(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严建飞(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郑文汉(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琼(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
方雯(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汪伟健(政府副乡长)
成 员:黄宇昊 乡安委办工作人员
汪 俊 乡综治办主任
汪 健 乡党委办公室主任
方勇涛 乡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光青 乡农综站站长
司友宝 乡农综站副站长
程辉强 乡卫生院院长
周海荣 乡文化站站长
叶雪丽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汪 勇 芦溪学校校长
各村委会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委办,由严建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乡安委办工作人员,负责“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形势分析、措施制定、跟踪督促、综合协调、检查指导,以及相关情况的收集、疏理、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10月8日。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行动,各村、乡属各部门要结合“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集中力量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1、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一是要认真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教育群众远离油库、加油站、液化气战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二是要加强路查路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彻底堵死非法劣质烟花爆竹流入我乡渠道。三是要严密监控重点人员。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强化联合执法,切实整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严厉查处经营、销售非法劣质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组织销毁劣质烟花爆竹。四是各村和乡安委办要加大本辖区无销售烟花爆竹资质的副食零售店监管,防止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2、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要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交通安全宣传及标识标牌建设,一是对全乡所有公路进行排查,完善交通设施和警示标识,在重要的交通节点及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牌标识,特别是针对芦溪路等在建工程增设警示标识,增设错车道,明确责任,24小时巡回监管,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二是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各项措施,加强道路安全执法和对驾驶员和培训教育,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以及超速、超载、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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