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级法院视角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和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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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探索和实践经验出发,以实证考察方式对**法院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现状梳理,总结得出五个方面概况。通过检视,发现当前推进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的制约因素,特别是法院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的不充分不平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司法资源与非诉解纷力量形成合力的优化路径。一是科学定位价值取向,厘定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逻辑起点;二是加快推进立法建设,积极回应时代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法的呼唤。三是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联动体系,从而有效实现包括人民法院在内不同主体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顺畅衔接,实现共商共享共建的治理方式。四是加强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为“答题”切入点,实现解纷能力和审判质效“双提升”。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元”问题——价值取向存在偏差;二是提出构建多元调解联动体系的构想,从组织机构、制度安排、人员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当然,由于学力不足,课题组对优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路径研究仍显得力有未逮,还不够深入,以期在后续的研究中进一步完善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治理”概念,以此取代“社会管理”,一字之差体现治理理念、治理主体、治理方式等各方面不同,展现了我国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所适用的新治理方式,不再仅仅强调政府管理,而是社会各主体协通治理,互相协商解决问题,追求共商共享共建的治理方式。有学者定义社会治理是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权利为核心,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解决各种社会问题,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过程。社会治理是一个整体的过程,整个过程需要有共同的价值体系支撑,让参与者为了共同的利益有序参与到共同治理中来。每一方责任都不可或缺,但又有别。作为人民法院,在参与社会治理这项系统工程中,需要找准定位,既不能缺位,更不能越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0**年,习近平总书记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作出了“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为法院参与社会治理,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指明了方向。近年来,**两级法院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夯实基础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在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为推进全市法院多元化解纠纷工作取得实质性发展,课题组先后深入**市中级人民法院、**区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汤沟人民法庭等地实地调研,真实了解全市法院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同中基层法院一线法官、驻院调解员、社区(村)调解员等群体召开交流座谈会,探讨诉源治理的优化路径,以期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一、实证考察:**法院多元化解纠纷工作现状梳理

近年来,全市法院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切实加强诉源治理,把诉调对接工作作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总抓手,完善工作机制,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引导纠纷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工作概况如下:

(一)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全市法院自觉在大局下思考和行动,推动法院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扭转办案越多越好,简单以案件数量多少论英雄的政绩观,积极参与和推动多元化解纠纷工作格局形成。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现场推进会,与八家市直单位联合出台诉调对接工作意见,拓展律师调解、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等新领域,建设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解纷机制。**区法院出台《关于建立诉调对接工作运行机制的意见》;**县、**区和郊区法院与县、区直单位联合,推动成立旅游、交通、医疗、保险等类型化、专业化纠纷解决平台,整合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县法院依靠党委领导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各方力量,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地方平安建设考评体系,推动“无讼”社区(乡村)建设。

(二)多元化解纠纷载体建设逐步完善。市中院出台《**法院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全市法院建成集约化、信息化、一站式的诉讼服务中心。根据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在诉讼服务大厅分门别类设立调解工作室,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多元解纷工作。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实现柜台式、开放式、“零距离”服务当事人,设立诉讼引导和辅导区,张贴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诉讼事项办理流程图,配备便民服务一体机提供自助式服务,设置总值班人、诉讼引导员,为起诉到法院的纠纷,主动开展引导、辅导,释明不同诉讼程序的优势特点,鼓励当事人对适宜调解的案件,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解决;对必须前置适用行政裁决的,指引当事人通过行政裁决渠道解决纠纷。全市法院均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提供立案咨询、矛盾化解、代理申诉等服务;**区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金融纠纷、道路交通、物业服务、婚姻家事、小额诉讼类专业化调解工作室,同时引入社会力量,与区司法局合作成立**区人民调解中心,升级人民调解、司法调解集成式联动工作体系,完善定额补贴和经费保障机制,聘用*名调解员驻点办理诉前调解,20**年,现接待群众****余人次,办理调解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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