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红十字会会长学习法治思想体会文章】以法治思想领航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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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十字会会长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体会文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红十字会作为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 坚持党的领导,把握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

 

中国红十字事业正处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始终坚持党对红十字会的领导。《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明确: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群团组织。这是中国红十字会的根本定位。坚定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政治方向,必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的政治原则,永葆红十字会的党旗鲜艳,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十字事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这支力量”。各级红十字会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红十字事业的理论自信,增强红十字人的使命感、责任感、崇高感。

 

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高度契合。我市各级红十字会要积极履职,在理念传播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明新风尚,在“三救三献”、红十字志愿服务、青少年红十字工作等方面注重体现价值导向。

 

二、 坚持人民至上,扛起红十字服务民生的责任担当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立场。必须深刻把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丰富理论内涵,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能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当好党委政府助手。我市各级红十字会应通过有效的人道服务,切实肩负起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职责,发挥好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开展应急救援、人道救助、应急救护培训工作中履职作为,在参与服务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无偿献血宣传等工作中担当奉献。

 

围绕群众“急难愁盼”,履行人道服务职责。红十字工作服务的对象是最易受损人群和困难群众。我市各级红十字会应主动服务中心大局,担当作为,履职尽责,把群众的认可和满意作为衡量红十字工作绩效的基本标准,把回应群众关切作为红十字工作的基本目标。

 

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厚植为民服务情怀。红十字会开展工作和活动要以群众为中心,更多关注、关心、关爱普通群众,要切实加强红十字基层组织建设,将人道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建设社区博爱家园,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

三、 坚持法治思维,提升红十字依法治会的能力水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推进依法治会,促进红十字事业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强化法治思维,提高工作能力。红十字工作者要坚守法律底线,维护法律权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红十字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XX省红十字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严格依法履职。

 

完善制度机制,保障规范运行。我市各级红十字会要持续深化改革,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定期对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第三方审计,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打造公开透明的红十字会。

 

加强理论研究,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理论武装,从法治角度研究红十字工作的难点、痛点,形成理论研究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倡导社会新风尚,在红十字系统及广大群众中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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