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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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精神,深化首都税收征管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结合本市“十四五”规划和智慧城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推出一批流程优、体验好的亮点项目,在打造智慧xxxx上取得突破。2022年底前,在xx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xx监管精准性、税收共治协同性上初步完成体系化建设,提炼试点做法,形成xx经验。2023年底前,高质量建成xx执法新体系、税费服务新体系、xx监管新体系、税收共治新体系。2025年底前,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xxxx,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通过技术、业务和组织变革,全方位提高xx执法、服务、监管、共治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1.积极推进智慧xx建设。建立“智慧城市+智慧xx”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智数赋能”。推动xx部门与“智慧城市2.0”建设部门间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构建智慧xxxx大脑,助力本市建设智慧城市。通过xx执法、服务、监管、共治一体集成,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xx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xx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实现过程可控、结果可评、违纪可查、责任可追的自动化智能化联动管理。

2.有序有力推进数据共享。建立“大数据+共享共治”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数据集成标准化。建立市级部门间涉税涉费数据共享机制,推进xx部门与xx市大数据平台有效对接,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制定涉税涉费数据共享、信息对外提供、数据安全及风险评估和检查相关管理办法,实现数据全面打通、广泛覆盖、快速流动,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

3.深化大数据应用。建立“大数据+集成应用”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数据应用智能化。通过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集成、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集成,建立税收样本库,激活数据灵性,探索数据和算法赋能,按照税费主体、经营交易或申报纳税等不同场景开展专题分析,共同推进本市财源、税源建设,服务科学决策。

4.深化区块链技术应用。建立“区块链+应用场景”协同联动机制,依托新技术实现“智敏保障”。推进区块链技术在不动产登记、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等方面的应用,实现数据自动上链、多方共享,提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5.探索地理信息系统应用。建立“GIS+房屋土地”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智能决策。聚焦楼宇经济、房地产等方面,实现“一房式”“一地式”的房地产行业税源链条式管理。在税收情况动态描述、税源网格化管理和税源情况追踪分析等方向取得突破,服务领导决策和日常税收管理。

6.落实发票电子化改革任务。借力发票电子化改革,推进xx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上线应用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进一步优化xx执法方式

7.严格税收管理权限。坚持依法治税,着力推进税收治理法治化。坚决维护税法权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和地方的税收利益。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权限开展工作,促进税收平等和公平竞争。

8.维护税费征收秩序。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做到应收尽收。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加强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支持xx部门依法组织财政收入。

9.健全地方税费法规政策。稳步落实健全地方税体系工作,扎实推进税收制度建设。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本市现行税费政策措施立改废释等工作,实施《xx市税收征收保障办法》和本市支持“两区”建设、xx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营商环境改革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等有关举措。

10.严格规范xx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优化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

11.不断提升xx执法精确度。创新执法方式,提高税法遵从度。开展xx稽查“说理式执法”,体现执法温度。以“信用+风险”机制为基础,对中高风险纳税人实施精准执法,避免人为干预。依法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罚当其责。落实监管和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税收征管服务措施,持续跟踪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动向,以问题为导向完善xx执法,促进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的良好生态。

12.推进京津冀xx执法区域协同。增加京津冀xx协作事项,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探索推进区域内xx执法标准规范统一,逐步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三地协同统一xx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视情况拓展“首违不罚”清单范围。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京津冀跨省迁移程序,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

13.加强xx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强化执法过程全程监管,有效降低执法风险。依托xx人员信息“一员式”集成,加强xx执法内部控制建设,推进督察审计监督工作,完善配套措施。推动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xx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有效防控xx执法内部风险,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组织开展税费政策落实、风险应对和xx执法督察审计,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本市xx执法行为的监督。强化重大xx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力度,坚持查纠并举、标本兼治。

(三)提供高效智能税费服务

14.实现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以智能推送促进政策红利尽享。主动识别首都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需求,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促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15.大幅减轻办税缴费负担。以集群式云办理促进“智捷办税”。拓宽智能办理的广度和流式计算实时服务的深度,提供24小时在线云办理服务。实现增值税与附加税费等同征同退。全面推动纳税人缴费人办理涉税涉费事项时免于向xx部门提交政府部门核发的证明材料。推行xx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容缺办理配套制度,探索推动涉税政务服务事项“零材料”办理。推进京津冀xx事项同事同标,落实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清单。

16.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以“非接触式”办理促进自动遵从。加速实现企业社保费缴费事项网上办理;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最多跑一次”比例基本达到100%;2022年底前推进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自动预填申报,推广财务报表、纳税申报“一键报送”;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多税费种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

17.进一步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以数据共享促进效能提升。2021年底前年纳税缴费时间压缩至90小时以内;2022年底前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对高信用级别企业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年纳税缴费时间压缩至80小时以内。整合财产和行为税10税纳税申报表,整合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等附加税费申报表。

18.积极推进智能型个性服务。以征纳互动促进服务转型。加快12366纳税服务热线转型,全面推广12366税费服务新模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差异化、场景化服务信息。持续优化线下服务,更好满足特殊人员、特殊事项的服务需求。打造办税服务厅、电子xx局、自助办税终端、12366税费服务平台同源、多端同步的智能集成税费服务品牌。

19.强化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保护。以制度规范促进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及时反馈。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对实名意见建议全流程闭环管理。制定大企业涉税诉求管理办法。制定税费数据查询权限和留痕管理办法,加强纳税人缴费人个人信息保护,建立常态化管理及检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泄露和滥用个人信息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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