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汇编(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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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海关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放假和加班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我关2023年春节期间放假安排为2023年1月21日(周六)至1月27日(周五)放假,共7天。1月28日(周六)、1月29日(周日)上班。

为确保节日期间进出口货物正常办理海关手续,根据“5+2天”工作制相关规定及XX口岸业务特点,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货运类业务:

1. 2023年1月21日—2023年1月27日,XX机场海关派员受理XX机场空运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浦江海关驻航交所集中报关点派员受理XX口岸海运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

2023年1月21日、23日、25日、27日,外港海关、洋山海关、吴淞海关、保税区海关派员受理进口货物报关业务。

2. 2023年1月21日—2023年1月27日,XX机场海关、虹桥机场海关、吴淞海关、浦江海关、外港海关和洋山海关派员受理进出口货物检查及放行等业务。

3. 各特殊监管区域主管海关按7×24小时工作制办理相关业务。

4. 其他单位按预约报关制要求受理相关业务。

二、行邮类业务:

1. 2023年1月21日—2023年1月27日,XX机场海关派员进行进出境旅检业务,虹桥机场海关、浦江海关、宝山海关、车站海关旅检业务暂停。如邮轮、班轮、列车班次发生调整,及时调整加班时间完成监管工作任务。

2. 2023年1月21日—2023年1月27日,XX机场海关派员受理进出境快件业务。

 


 

XX海事局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船舶:

2023年春运将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为做好2023年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畅通、和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船舶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到做好春节、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各单位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带队开展有针对性的节前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提交水上交通安全自查报告至相关海事处和职能部门。各涉水单位要严格遵守《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各有关单位应进一步完善防抗恶劣天气、突发情况的制度和应急预案,提前落实应急物资。加强恶劣天气信息的收集和预警,严格遵守《长江干线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在能见度不良情况下禁止船舶冒险航行,大风天气时禁止船舶超抗风等级航行。严禁600总吨及以下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5时在江苏内河水域航行,禁止所有单壳化学品船和单壳油船在江苏内河水域停泊、作业。

三、航运公司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和防污染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要求,确保符合规定要求的海务、机务等岸基管理人员在岗在位,不断健全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及相关制度。高度重视船舶防污染管理工作,全面借助危化品货主(码头)高质量选船机制,加强危化品运输AI视频监控和船岸检查电子化应用。按照“防火、防爆、防凝和防冻”的要求,加强装卸作业设施、设备和器材的保养与检查,确保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严格落实各排放控制区规定要求。加强对所属船舶动态监控和船员管理,强化船员的资格审查、任职考核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船员履职能力。完善应急预案,按规定开展应急训练和应急演习,提高公司、船舶的应急能力水平。

四、码头单位应加强春运期间的日常巡查,提醒码头靠泊船舶加强值班,及时调整缆绳受力,防止缆绳断裂、卡压码头等事件的发生。掌握码头前沿最新水深信息,及时告知船舶和引航单位,严禁超负荷靠泊,防止搁浅等事故的发生。落实靠泊船舶污染物接收的主体责任。危险品码头要严格落实高质量选船的要求,提升靠泊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水平,凡是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提供靠泊作业服务。不得为船舶超载装货,不得为“三无”船舶、涉海运输船舶、配员不足船舶等违法船舶提供装卸作业服务。各码头单位应尽力协助船民获取应急退烧药物,解决“购药远、购药难”等问题。

五、船舶修造(拆)企业应加强对在修、舾装船舶管理,严格落实新造船舶出坞(下水)、试航各项安全和防污染措施,加强值班巡查,及时调整缆绳受力,严禁超宽靠泊或占用公共水域靠泊。

六、引航机构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持续强化引航员安全责任意识,积极协助、配合港航单位做好春节、春运期间船舶安全工作,避免违章锚泊、违规靠泊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现象。

七、渡运单位、交通船管理公司应针对春节及春运期间客流特点,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方案,开展针对性检查和应急演练。加强从业人员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督促船舶按章操作,杜绝超额载客、超载运输、客危混装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夜间0时至3时停止渡运的要求,禁止超限超载车辆渡运,禁止7座以上(不含7座)客车渡运。严禁冒险航行和超自身抗风等级航行,贯彻执行《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等要求,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上船。强化科技手段运用岸基监控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八、各水工作业单位应督促施工作业船舶按规定配备船员,水上施工作业人员穿戴救生衣及防护设备,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和警戒措施,完善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应对预案,杜绝违章操作和冒险航行。

九、船舶代理单位应做好枯水期受限船舶的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船舶航行、作业计划,及时收集恶劣天气信息,告知所代理的船舶,督促船方及早采取预防、预控措施,同时根据天气恶劣程度积极协助船方做好防抗准备。

十、待闸锚泊船舶、返港船舶应选择远离航道、渡运水域、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水域锚泊,锚泊期间留足值班人员,加强锚位检查,防止发生走锚险情,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注意用火、用电安全,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十一、应急拖轮、打捞工程船、清污作业船等社会救助力量应认真检查船艇设备,备足燃油等物资,确保随时处于可用状态,坚持24小时应急待命,保持通讯畅通,服从统一指挥,积极参与救援。

十二、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春节、春运期间应急值班,遇有水上突发事件,应积极施救,并按有关规定迅速向海事主管机关报告。XX海事局24小时值班电话:XXXXXXXX,传真:XXXXXXX。

 


 

XX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春节临近,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值班值宿工作,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让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陈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印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的通知》,如下:

要求,一是要重点抓好节日期间及前后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二是要建立健全节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预测预警机制,推动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保持备战状态,确保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保障到位,确保遇有突发情况即时响应、快速出动、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春节假期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加之疫情防控政策调整、经济社会全面放开、冬季低温暴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频发,影响安全生产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各企业要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清醒认识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春节假期安全防范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把“预防为主”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真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预警提示、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值班值守等各个环节。

 

 

XX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供销社、各直属企业:

今年春节是我国疫情管控全面放开的第一个春节,1月13日省、市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做好节日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根据会议精神,市供销社要求在各级各单位在认真贯彻落实市社《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开展“三个狠抓”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加强安全生产管控,做好应急工作准备,具体要求如下:

一、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任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突出治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各类违规行为。突出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足、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不完善的问题。突出治理规章制度不执行、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对转租转包单位要求监管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二、重点做消防安全防范。今年是疫情管控放开的第一年,群众出于心理慰藉的需要将会有组织地燃放烟花爆竹。对此各单位尤其是仓储单位和生产经营性单位以及重点防火单位要引起足够重视,做好万全准备,避免因为燃放爆竹而引发火灾事故。

三、重点做好自建房安全防护。据气象部门预报,春节期间会有雨雪冰冻天气情况发生,要加强对危旧自建房的观注和安全防护,必要时安排居住人员搬离,避免因灾而发生倒塌坠落伤人事故。节后要加快危旧房的升级改造,彻底解决市社所属危旧自建房的安全隐患。

四、重点做好值班值守。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好员工休息和值班值守,落实好应急抢险的人员和器材,按照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进行事故处置,发生事故后要第一时间向市社值班人员报告。各单位节日期间开展检查的情况请于1月28日通过安全生产QQ群上报市社综合处。

特此通知。

 


 

XX市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国动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机关安全防范

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切实树牢安全观念,增强安全意识,节前要对本科室(单位)人员和管理区域开展1次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办公区域安全排查、卫生检查、档案保密等工作,及时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涉密载体、重要物品的安全管理要求,切断放假期间不使用的办公、生活设施的水源、电源,全方位全过程落实防泄密、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加强 对办“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的监管,做好分析研判和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牵头单位: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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