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公检法司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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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公检法司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以朱赛月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人员、法制内司工委人员、部分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于今年3月中旬至5月中旬,对我市公检法司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期间,调研组采取听、查、看、问、访等方式,围绕公检法司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情况、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要做法、创新亮点举措、取得的主要成效,打击处理“关系网”“保护伞”以及源头治理的机制建设情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继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对策措施建议等四个方面内容,广泛征求对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1月,自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市公检法司机关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新时期履行职责使命、维护一方平安稳定的重大政治任务,与全市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任务,以最高规格推进专项斗争,全域全链条地推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去年,乐清市扫黑除恶考核居温州第一,群众安全感测评居温州第一,获评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成功实现平安建设“十连创”。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决策部署。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公检法司机关均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确定专项工作目标,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制定出台专项工作方案,切实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实施和有效推进。 (二)坚持聚焦重点,出手重拳打击。公检法司机关对标扫黑除恶打击重点工作要求,对扫黑除恶线索定期排查和全面梳理,坚持源头治理,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进行了严密排查。一方面发动专门力量打击各类黑恶势力,另一方面发动行业部门、干部群众自查整改问题隐患,做实矛盾纠纷化解、防控体系建设、治安问题整治、安全隐患整改、重点人群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强力挤压黑恶势力滋长的空间。对于排摸出的黑恶势力,有关部门采取高压态势,出手重拳,严厉打击,自专项斗争至今年3月20日,已抓获十类涉黑罪名人员1130人,打击处理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集团9个,恶势力团伙48个,抓获涉黑恶对象665人,扣押非法资产3095.3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胜利,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持深挖彻查,狠抓司法队伍建设。公检法司机关坚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严肃查处了个别涉案公职人员,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不断好转。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动员广度、深度不够。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需要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力量,凝心聚力、全民行动。从调研情况看,宣传工作虽然紧锣密鼓地开展,但没有真正“入脑入心”,扫黑除恶氛围不够浓厚,群众参与度低,思想上有所顾虑。如有的人害怕打击报复,参与和支持扫黑除恶斗争的热情不高;一些基层组织对扫黑除恶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是一场人民战争的认识不够深,参与积极性不高,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 (二)线索排摸和挖掘力度不够大。群众对黑恶线索举报较多,但对黑恶势力概念的理解存在偏差,高质量黑恶线索不多,其中信访案件占约30%的比例。个别部门也有存在排摸线索不深入、不扎实、不细致等问题,对自身负担的职责认识模糊;部门之间传递线索的功能没有得到高效发挥,对扫黑除恶的数据统计也难以达到一致。 (三)配套机制不够完善、专业力量有待提升。公检法会商、案件“回头看”自查自纠及办案人员保护机制等尚需不断研究完善。部分抽调人员对专项斗争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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