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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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结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南京民宗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通告要求,全面加强全市民宗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助力打好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民宗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 1.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1月23日,召开了全市民宗系统紧急会议,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宗教活动场所果断采取措施,取消春节撞钟等活动、停止宗教聚会、封闭场所,坚决防止出现疫情传播。1月27日以来(包括春节放假期间),先后8次召开局党组会、局党组扩大会,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全面分析形势,查找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重难点问题,按照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通告要求,对落实“双暂停一延迟”要求、来宁返宁人员排查、场所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人员动态管理、打击非法活动、建筑工地管理等进行部署和推进。 2.全力推动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一是春节期间成立了全市民宗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及时成立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院校以及安全和社会稳定、社会及社区、农业农村、慈善和物资调配、宣传、信息报送和机关防控等7个专项工作组,分工协作推进工作落实。二是紧盯疫情发展形势,1月27日、1月30日、2月1日、2月12日、2月25日先后下发了《关于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地区宗教活动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我市佛道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全市继续暂停一切宗教活动的通知》等,2月19日,根据《关于发挥统一战线优势作用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制定了《关于发挥职能作用 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民宗领域疫情防控工作15项具体要求,确保中央和省市最新部署以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三是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和每日动态情况掌握、每周研究分析和部署推进等制度,每日掌握全市民宗领域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场所人员管理情况,每周听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和推进重点领域重点工作落实,坚决确保民宗领域和谐稳定。 3.加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方法开展对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的监督指导,局长苏宇红先后对浦口、栖霞、玄武、秦淮、建邺、江宁等区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了督查检查;从1月24日起,市民宗局对40余个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场所进行暗访、督查检查,并到场所内居住人数较多的场所现场办工,提出具体要求;各区由区委书记、统战部长、民宗局长带队开展督查并组织了各类暗访、检查和抽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场所均处于封闭状态,落实了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双暂停一延迟”要求,推动民宗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落实 1.加强场所全封闭管理。1月23日,在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前,就以宗教团体名义发布通知,停止撞钟、祈福、宗教聚会活动,市1号通告发布后,又及时发布有关积极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的通知和提示,1月24日零时起,全市所有宗教活动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开放、停止一切活动;暂停相关殡葬服务;宗教院校延迟开学,开学时间按照省市统一要求、教育部门统一安排确定;民族宗教领域在建工地一律暂停施工,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复工开工,并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落实相关手续要求。 2.全面摸清底数。扎实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情况统计和动态管理,详细掌握每日场所居住人数、离宁人数、返回(来宁)时间、行程、进出场所人数、发热人数、隔离情况等。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一是全面排查返宁人员(含自我隔离人员)、发热发烧咳嗽人员,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自我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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